[问卦] 通奸除罪化后的台湾婚姻会长什么样?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1:45:43
先讲我未婚
我不淫人妻
因为不想背上通奸罪的前科 得不偿失
在我的周遭 看过一些可能犯通奸罪的朋友
(只是没被抓到)
举例来说
朋友A
A的前女友 已嫁人 有小孩 因为跟老公感情不好
所以回头跟A连络
当他们两越走越近时
我提醒A小心对方老公已经怀疑 找征信 你就糟了
最后他们 有共处一室 说是没有怎么样啦
我是信了 后来没再连络
朋友B
B和ㄧ对夫妻是朋友关系
B离婚不久 夫妻的妻 和B竟然 酒后搞上床
我是不认识此夫妻 不过我从此跟B保持距离
朋友C
老实是赚钱的宅夫 育有两个小孩
脸书看到的都是家庭出游照
不幸 老婆偷人了
朋友C崩溃
但为了小孩又不想离 低声下气尝试挽回老婆
但老婆想离 还想要监护权与房子
而小王也是人夫
目前已掌握证据
回到主题
许多法律人 说
1.民事处理就够了
2.家务事不虚要国家管
3.别人的性器不是你的财产
4.通奸没有受害人
5.通奸除罪化已是结论了
6.原配联合起来欺负小三的情形不该存在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
我觉得还是见仁见智啊
民事对于超有钱跟超穷的小三小王根本没辄
就是要刑事出庭 前科 永远公开的判决书 才是
第三者会怕的东西啊 不管男女
现在台湾婚姻 就是一个婚后通奸犯刑法的婚姻
所以结婚前 自己三思再结啊
淫人妻 睡人夫前都三思再睡啊
回到最后的问题
1.未来 若通奸除罪化后的台湾婚姻
会是什么样貌呢?
有没有冷静客观的分析者
能分析除罪化后的 原配 外遇者 小王小三 幼子
各会改变为什么样貌呢?
2.赞成与反对除罪化的人各是哪些人
各在想些什么呢?
基本上我采取现在法律怎么定 就怎么因应
所以我不反对 只想知道该怎么应变
有卦否?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3-16 01:46:00
疯狂做爱
作者: GSHARP (Mr.Q)   2017-03-16 01:46:00
#人7刺激
作者: zxciop741 (头比哑铃硬)   2017-03-16 01:46:00
再也无法确认自己的子女是不是自己的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3-16 01:46:00
少子化危机解除,年金问题有救了
作者: zxciop741 (头比哑铃硬)   2017-03-16 01:47:00
老婆是大家的
作者: k960608 (雾羽‧浪沙)   2017-03-16 01:47:00
有差吗 搞不好会因此更和平
作者: hankdai (hank)   2017-03-16 01:47:00
母猪结婚后还是母猪
作者: KSHLO (Wunderbar)   2017-03-16 01:48:00
会需要男权妈妈
作者: sherlinat (让我想一想)   2017-03-16 01:50:00
左胶自由派会高潮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7-03-16 01:50:00
这种怎么都被你遇到阿XDDDDDDDDDDDDDDD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16 01:50:00
绿皮卡大发生
作者: ramirez   2017-03-16 01:52:00
没有通奸 只有情欲流动
作者: smdmaps (kai)   2017-03-16 01:56:00
婚前绿没事,婚后绿刑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02:00
不就是外遇出轨,看另一半是要选择原谅 还是选择离婚?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06:00
Wayne62 因为代价下降 所以外遇率增高 离婚率也增高?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09:00
外遇有两个代价,1个是通奸罪,1个是另一半会离开若真的还在乎这婚姻,第2个代价更大吧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12:00
有些人是挺而走险以为不会被发现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12:00
L大,你的讨论 前提好像已经假设1个人要外遇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13:00
第三者的代价 只有1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13:00
这个前提下,通奸是刑事罪 能有吓阻效力让他打消外遇念头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14:00
其实我的讨论比较著重在对第三者的赫阻力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15:00
我觉"挺而走险以为不会被发现"这心态对婚姻关系就很伤了若知道 另一半 有这种心态,婚早点离离可能还比较好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20:00
依照C的例子 出轨的那位 若除罪化 要监护权要房都合理 若尚未除罪化 理论上犯错的人要追求真爱就去吧 但财产跟小孩你都不该争取 因为你错了 造成小孩的不幸我是这样看除不除罪化的差别 但不知道别人怎么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22:00
通奸除罪化是除刑事罪, 民法上的责任并没有除罪化.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27:00
民应该只是责 刑是罪 我是这样的理解 所以从有责有罪 变成 有责无罪 所以还是可以要孩要房啊 因为我无罪啊 责多大 在现行判例不到100万比根本小菜啊 根没责差不多100万跟房产比 根本不痛不痒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30:00
我不太懂法律,不过应不是你说那样,民事法官判决还是会看责任归属.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3-16 02:32:00
就是有罪 也是役科罚金 实在看不出坚持刑法有罪的意义何在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35:00
走到通奸刑法问罪, 好像都是婚姻走到歹戏拖棚的地步了,可能是要争口气,要对方或小三不好过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38:00
Nadekowang超有意义的啊 刑法要亲自出庭 等于是法院代替你把破坏你家庭的人找来审问 判决出来以后 大名就被诏告天下了 他的亲朋好友 他的公司同事都会知道 这很伤啊 不是易科罚金那么简单 这代价很高啊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3-16 02:39:00
民事开庭就不要传唤嘛.....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41:00
自己的人生被破坏 当然不爽第三者过的好啊 对方赔赔钱就了事的话 怎么会甘心 (当然如果本来的人生很烂的话可能没差)民事可以律师出庭就好
作者: prmea (123)   2017-03-16 02:42:00
变恐怖平衡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3-16 02:43:00
重点是今天你就算用刑事,也只是赔钱了事...法院一般都判得役科罚金缴完罚金,连警方良民证都没纪录
作者: smdmaps (kai)   2017-03-16 02:47:00
判通奸死刑最有吓阻力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47:00
Nadekowang我举例 假设你通奸 你通奸罪判决出来了 就给你主管跟亲友寄上ㄧ份判决书 未来你跟谁交往前 就要担心被征信到 这对你是否有赫阻力判决书是永远公开可查啊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3-16 02:49:00
判决书不会寄给亲友.....除了被告和原告民事判决书也是公开可查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03-16 02:49:00
你跟人交往就征信 ... 你豪门吗 ...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50:00
我是说故意寄的 类似黑函 但这确是公开资讯 寄这个没罪吧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7-03-16 02:51:00
如果那么着迷于刑法的威吓力,是建议要推动加重刑责了而不单单只反对除罪化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54:00
我没有反对除罪化 只是讨论差别而已 除罪化后怎么调整心态 对婚姻的认知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2:54:00
我查过判决书,近来好像因个资法,用人名查会查不到,会隐去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2:58:00
我是没用过人名查 我用案号 或 法院+关键字查出来的东西都有大名啊 各种资讯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3:05:00
这我也有点不确定,我最近看些判决主文写,丙○○,乙○○的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08:00
其实没有啊 只要是有趣的新闻 回头去找都找得到 甚制有时后像言情小说般露骨 你想想 记者都找得到 你怎么会找不到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3:09:00
我觉谈通奸判决书的吓阻力很怪. 像是1个人好想好想外遇,只是因为怕会有 通奸判决书 ,所以退缩了不外遇了.就很怪旧的判决书很详细,但个资法后,好像有要改 ,落实情况如何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12:00
我以前也没想到啊 直到发生在朋友身上 然后提供判决书方法的是巷内的 我没那么厉害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6 03:12:00
我就不清楚了,我觉这种事凭想像空谈没意义,实际案例情况可能不是这样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15:00
我举例啊 之前有什么空姐机师大外遇的 就有名有姓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19:00
对婚姻的认知咧 现在人把婚姻当儿戏 随便就离婚通奸只不过是另一个终点而已 不爱就拆了通奸错误的一方明明就是有配偶之人 怪小三小王干嘛举例来说A跟B签契约 后来B不守约跟C有往来 错的是B而B要照契约赔偿A 但是通奸罪就是要另外用刑法制裁B跟C 甚至A还会当庭撤告B继续告C 狗屁不通啊婚姻就是民事契约而已 不是什么上帝与众人见证下神圣不可侵犯之誓约 还要动用国家权力来介入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3-16 03:24:00
你好像把婚姻看得太神圣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25:00
假如违约通通要吃上刑事制裁 那没人敢做生意啦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26:00
Ronary7799 你说的 牵涉价值判断因人而异啊 未必有标准答案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27:00
日本韩国中国都除罪化了 只剩台湾人打死不肯放弃使用自己身体凭什么被国家制裁? 这已经侵犯到最基本的人权了 哪还需要其他的价值判断连台湾大法官屈服于民意释宪都不敢说是为了保护被背叛的配偶 而是免强用个保护社会善良风俗这个四不像的理由 就知道这个罪名有多可笑你通篇的论点都是在针对小三小王 要吓阻他们别碰有配偶之人 否则就要被对方的配偶告 这背后隐藏的含意不就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36:00
所以依ronary所说 通奸罪违反基本人权 也就是说 在婚姻里跟外人性交是基本人权 外人睡人妻也是基本人权? 我是对基本人权不是很懂 哪些是基本人权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36:00
是配偶"属于"另一个配偶的所有物、权益、财产不准别人来碰不然我就叫国家来制裁你举个例子:你拿刀砍你自己 你有没有罪? 当然没有你拿刀砍别人 你有没有罪? 当然有你把自己手机摔烂 有没有罪? 你摔烂别人手机 有没有罪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38:00
我所谓赫阻不代表是所有物ㄛ 我只是说依现况原配使用的武器 或依现况的代价 所有物是你自己引申的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39:00
? 那在请问 有配偶之人跟第三者通奸 侵犯了另一位配偶的什么权利?刑法保护 国家法益 社会法益 生命法益 身体法益 自由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1:00
你应该是法律人 我虚心听你说明 但奇怪牵强的举例 比喻则尽量减少 麻烦你了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1:00
法益 财产法益 砍别人是侵犯别人的生命或身体法益 摔烂别人手机是侵犯别人财产法益 请问你知道台湾把通奸罪摆在哪个法益之下吗?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3:00
就小孩原本好好的温暖的家庭长大的权益啊 ㄧ定要符合你的法益之一吗?我没背过这些法益 这些是唯一真理吗?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4:00
所以没小孩就可以通奸无罪?夫妻两方不通奸不离婚就是温暖的家庭???????????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5:00
我还蛮认同的喔 没小孩的确比较不可恶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5:00
刑法是有最高法律保留权的法律 本来就不该介入感情不是唯一真理啊 只不过现代先进国家都废除了而已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6:00
温不温暖 那是价值认定啊 至少外遇没起头前 可能是温暖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6:00
东亚只剩台湾北韩菲律宾 欧洲全废除 中韩日也废除只有台湾人的婚姻可悲到要用刑法通奸罪来管住对方的性器官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7:00
伊斯兰教国家最适合你们了 通奸者还可以让众人砸石头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7:00
可悲这个字 也是价值 情感 判断啊 你这些词用很多欸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48:00
我使用我的身体权要被国家制裁 狗屁不通 韩国在2015年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48:00
我想听您铿锵有力的说明啊老大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1:00
实务上C就是不想小孩变单亲啊 说离就离?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2:00
不想变单亲不会再另外娶喔? 留一个机掰被外面的人搞过的女人睡旁边不觉得恶心吗?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3:00
他的确是苦苦哀求 而报复对方只是依法律现况的必然结果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3:00
拿到证据就去照民事赔偿抢监护权抢财产啊现在的法律除了当场抓到屌插进穴的画面才有可能告成功不然法界的都知道通奸罪是个白痴法律 浪费司法资源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4:00
我也赞成他再娶 但小孩就要开始适应变化了 小孩真虽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4:00
检察官一句罪证不足就给你不起诉 起诉了法官给你一句无法证明性器接合给你无罪开释 真的要判有罪要不是缓刑就是易科罚金 几年后前科完全不留 这才是现实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5:00
啊就征信啊 抓奸啊 报复啊 就有用啊方法是法官朋友教我的啊 表示实务有用啊 你说呢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6:00
喔对了 现行法律禁止强制入侵民宅的喔就有不少人被告妨害秘密 强制入侵取得的证据不具备效力 就算叫警察来 两边只要赶紧穿好裤子在开门就好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7:00
寄判决书给对方公司 也是法官教的 也表示实务有用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8:00
这种事只会被当作是笑话 只有你这种人才会当作能报复狗屁报复 这还不是把配偶当作是自己的东西别人不准碰这种蔑视身体权的思维真是可怕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3:59:00
问题是征信社还是很多啊 表示市场都还在啊 判例也有啊有难度不代表不能用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3:59:00
配偶的性器官是属于自己的别人碰了要被制裁 呸征信社只会叫你告民事 刑事难于上登天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0:00
我在跟您讨论 等您说服我 您冷静点啊 纯粹求知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0:00
告民事要监护权要财产就好了 关小三小王去死我才懒得说服你这种把婚姻当成什么神圣契约不可侵犯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1:00
制裁的部分 我纯粹以幼子女的立场来看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1:00
把配偶性器官当作是自己所有品别人碰了要被制裁的人我只是来骂人的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2:00
我又没结婚 对婚姻萌懂啊 哪来神圣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2:00
你骑士单亲家庭就说一声人生本来就会碰到大小意外 爸妈拆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3:00
好吧 你骂的开心也无仿啦 我只是想了解不同想法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3:00
的事 你护家盟喔婚姻就是张民事契约而已 什么多余的就别硬套上去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4:00
我只觉得我好友的两个小朋友很无辜而已 这样就歧视?
作者: king00000000 (逆天)   2017-03-16 04:04:00
我不认为别国除罪我们就要除罪,我觉得一旦结婚就不能单看个人意愿,还有小孩呢,小孩也是人啊,也有他们的意愿啊,没人希望在破碎的家庭中成长吧,还有,刑事民事最大差别就是刑事会留案底,你未来会常常处处碰壁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6:00
又来了 又一个把错归咎给小三小王的人通奸有问题的是有配偶之人 不是小三小王小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就不好? 浓浓的骑士位啊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07:00
又来了 表示很多人想法跟你不ㄧ样 不是吗 价值观念 本来就很多元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07:00
一堆护家盟的思维 真是可怕难怪劝和不劝离一堆狗屁 强迫小孩子要生长在夫妻跟对方大呼小叫甚至冷言冷语的环境 这才是有害小孩身心吧有配偶之人出轨就是一定不爱对方了 生活在这种家庭我
作者: g8san (San)   2017-03-16 04:09:00
通奸无罪的国家那么多 看看他们怎么运作的不就好了
作者: king00000000 (逆天)   2017-03-16 04:09:00
我没有说歧视单亲家庭,但我不认为多数小孩会希望在单亲家庭长大,拜托你不要一直跳针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10:00
看小孩子一定恨自己恨得要死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10:00
单亲家庭好不好 也要讨论就是了 我认为 目前大部分人觉得双亲好吧 你认为没差 离婚对小孩的冲击也没差?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13:00
我歧不歧视单亲家庭也不重要吧.........我觉得双亲好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13:00
婚 结果才发现小孩生长在这种环境已经心灵被摧残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14:00
你说我歧视我无妨啊 跳过这点吧
作者: king00000000 (逆天)   2017-03-16 04:14:00
现实中单亲家庭大多过的比较吃力是事实,因为一个人要负责的事情太多,这无关乎歧视,而是希望小孩能尽量在更舒服的环境成长你说夫妻不合,那是家庭功能失调没错,但解决办法绝对不是通奸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17:00
现在改成骑士单亲爸爸或单亲妈妈无法比双亲家庭更能照顾好小孩了通奸罪也无法让家庭能正常运作啦通奸告下去了 小孩子知道爸妈其中一个搞外遇 还是正常家庭喔? 笑死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19:00
冷言冷语那个 我觉得外遇也不是都冷言冷语的家庭啊。大部分都是男人管不住小头找恋爱的感觉 或反之女生觉得没被满足或找恋爱的感觉之类的吧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0:00
所以通奸罪就能满足他们喔 要用刑法管性器官喔一般人只会反应那不如找个更隐密的地方来打炮啦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1:00
通奸罪只是ㄧ个赫阻力啊 又不是拿来挽救用的 这叫预防胜于治疗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1:00
像之前德国才废除兄弟姊妹性交罪 问题是 兄弟姊妹要性交不会给你国家抓到啊 不想性交的兄弟姊妹不会因为除罪了就开始互相性交了通奸罪有个屁吓阻率 数据贴出来看看啊看看已经废除通奸罪国家通奸率有上升还是下降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3:00
我的认知是就像跟未成年人性交有罪是一个赫阻力 跟人妻性交有罪也是赫阻你三思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3:00
反废死最爱说死刑有吓阻力 但是废死国家的数据都显示废除死刑后故意杀人率没有直接影响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4:00
还是是跟未成年人性交也比照除罪(另一个议题?)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4:00
未成年人是心智未成熟必须限制行为人 不然一个有钱小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5:00
喔 所以你是废死派的?我刚好是反废死派欸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5:00
还把自己财产都送给别人可以当作合法行为啦
作者: king00000000 (逆天)   2017-03-16 04:25:00
有啊,每当你精虫冲脑就会有一个东西挡在前面告诉你不要这么做,有责任感的想到小孩就会停止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6:00
那所以台湾社会还是两派啊 你要多说服我们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6:00
通奸罪? 那我知道你为啥不敢废了 大概娶的老婆也是吧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7:00
小三小王精虫冲脑会上宾馆 不让人抓到 这才是事实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7:00
我还没娶啊 正在观察中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28:00
不然是有安装行放纪录器是腻 一插进去配偶就抓到了记得要跟你老婆说 我支持保留通奸罪 是因为预防妳出去乱搞破坏我建立的家庭 然后再看看她要不要嫁给你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29:00
征信社总是有办法嘛 不然怎么生存我会这样想啊 但是我不会说啊 毕竟还没除罪化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30:00
征信社敢闯宾馆就等著吃官司噜 人家只会帮你拍出入让你去告民事 刑事就省省吧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31:00
如果除罪化 就可能要应变了 这就是我发问的目的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31:00
娶一个机掰要靠刑法来管住的女人 你真行 我佩服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32:00
人 都是会变的 世事难料啊 至少小孩成年别外遇 这样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34:00
我同情你老婆 老公要用刑法来管住自己机掰记得去跟你妈请教这方面相关的话题 看她怎样对付你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34:00
好险还没娶 不然就被你人身攻击了......我喔 我父母没外遇啊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36:00
你爸妈没外遇一定是靠刑法维持的对吧 呵呵一定是刑法吓阻小三小王不碰你父母对吧 呵呵要是没刑法你爸妈就出去跟小三小王嗯嗯啊啊了反正你成年了 我看也无所谓了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37:00
你这个论点赞 但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维持的 后来我爸过世了 所以不可考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7-03-16 04:38:00
你就去你妈这个问题:要是没通奸罪 妳就会外遇对吧?再问你自己:要是没通奸罪 我就会去搞人妻吗?
楼主: Lorazin (Lorazin)   2017-03-16 04:41:00
我妈是传统主妇 应该听不懂什么是通奸罪 什么是除罪化喔 有可能 如果是结衣 我可以但是如果是结衣 但没除罪化 我不敢好啦 谢谢赐教 我先去睡了
作者: allenlee6710 (猫抓板!!!)   2017-03-16 04:50:00
额 我这串看下来 原po是个很难讨论的对象
作者: lastevil (流云)   2017-03-16 05:14:00
简单的东西一定要先超英赶美作业绩再说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7-03-16 05:57:00
法益是啥垃圾? 都是人创造出来的东西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7-03-16 06:03:00
台湾只会更乱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7-03-16 06:17:00
醒醒吧 你不淫人妻是因为人妻不要你
作者: rayshe   2017-03-16 06:27:00
哈哈~~整个讨论串看下来,原po应该就是被老一派护家盟思想绑死的人吧XDDD通奸罪以现行的刑法和刑诉法而言,到后来往往是配偶联合搞小三的法律了,反而对通奸的另一半吓阻效果是很小的,再加上定罪其实真的很困难,顶多也只是吓吓对方而已。就跟ron大说的一样,不管基于法理或实益上,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就沦为征信社赚钱的手段罢了。退一万步言,即使以刑法手段把人绑在身边,心不在就是不在了,再次搞外遇大概也就时间上的问题而已,这就跟会劈腿的人有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一样。而且家庭也很难再恢复和谐了,让小孩继续在这样的家庭成长,我认为反而比单亲的伤害更大,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建议原po朋友离婚吧…至于金钱的部分,打民事请男方支付赡养费就好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7-03-16 06:29:00
刑事往往是易科罚金,但是会有前科记录而且不想离婚的话,通奸会导致你配偶外遇,政府还要跟你家收钱啊w因为罚金是交给政府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03-16 07:14:00
就算判了刑事,其实变心了,也是很难挽回难预防,越想报复也只是更伤自己的心罢了。
作者: tcod (圈)   2017-03-16 07:23:00
认真回,没吸引力的感情鲁就会支持通奸罪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7-03-16 07:23:00
除不除罪 结婚人口都只会越来越低
作者: tcod (圈)   2017-03-16 07:24:00
想靠公权力而不是自己的努力来维系婚姻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7-03-16 07:46:00
c打官司稳死 还会赔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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