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原团的主张没有可行性”张景森:不能凭口传历史剥夺他人财产
3.完整新闻内文:
对于政府2月提出的《原住民传统领域划设办法》里没有纳入私有土地,
原住民族团体质疑蔡英文背离对原住民土地正义的承诺,并在凯道夜宿
抗议已超过半月。政务委员张景森今(14)日在脸书发文表示,认为政
府这样的主张是可行的办法,并直言原民团体提的“在政治上与法律没
有任何可行性”。
在文中,张景森提及原住民的传统领域历史上经常变迁,而在划定范围
上,到底要用什么年代做基准,用什么客观的证据来证明,本身很困难
,纷争也是难以避免,所以需要有严谨的法律规范。而就算有客观资料
可以证明,某个地方确实是某原住民部落的传统生活领域,但该范围内
现在的所有权人,毕竟土地权利来源都是合法的,不是买卖、放领、就
是继承,他们的权利是受到宪法保障的。除非能证明那是偷来、骗来、
抢来或其他非法方式取得,否则单凭族人历史口传的指认,就要限制剥
夺现有土地所有权人的财产权,在政治和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混居地区私有地若画入传统地区,势必造成严重的原民冲突”
张景森表示,台湾原住民与非原住民混居状态十分普遍,许多传统原住
民地区的非原住民人数甚至超过原住民,而混居地区的私有地若划入原
民土地,势必会引发非原住民族群的抗议跟对立,花东后山、桃竹苗客
家山区、南投、台中、高屏地区,必然造成严重的民族冲突。
“使用私有地也须经部落同意,原住民会同意这么囉嗦的程序吗”
对于为什么《原基法》立法12年,原住民土地范围却没有办法划定、第
21条迟迟无法实施?张景森指出,《原基法》第21条限制的“私人土地”
,也包括原住民本身,原住民私人土地几乎全部都在传统领域里面,也
要受到第21条的限制。换句话说,原住民在自己私人的土地从事土地开
发、资源利用,都应该取得“民族”或“部落”同意,并与其他原住民
分享利益。
对此张景森表示“就算是一个乐于跟部落分享土地的原住民,会同意这
么囉嗦的程序吗?府前凯道那些骂我的人,应该先回到部落去问问自己
的族人!”
“应先把国公有地纳入,推动政府共管机制”
张景森说,若要解决这些问题,可行的建议就是他所主张的“分期办理
划设作业”,初期先不划入私有土地,以减少纷争。先把国公有地纳入
,就可以立刻推动跟政府的共管机制,中、后期如果追求恢复历史事实
,需划入私有土地时,应先配套研议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弱化
私有土地应办理咨商同意之条件。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33612
5.备注:
这种土地使用要经过他人同意是侵害构成现代社会基础的私有财产权
主张传统领域的人有认知到 台北盆地以前是一片湖 人可以住在湖里?
政治正确要崩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