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女儿洗澡? 高中女泪诉洗澡遭爸爸摸透
2017-03-13 20:49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台北市一名男子(60岁)2013年时和读高中的女儿一起洗澡时,以“长这么大还不会洗澡”为
由,拿起莲蓬头冲她身体,并乘机抚摸她下体和胸部,女儿无法释怀,事后向同学、老师诉
苦,父亲猥亵女儿一事东窗事发。台湾高等法院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行为,处
这名父亲8月有期徒刑。
女儿说,2013年7月24日早上,他们在浴室洗澡时,父亲说她身体没冲干净,就伸手摸她胸
部和下体。校方在得知后依法通报警方,台北地检署依家暴妨害性自主起诉。
这名父亲说,当时认为女儿不会洗澡,“就顺手一摸、擦背、抓她的胸部,从胯下洗她的屁
股看她有没有冲干净”。女儿泣诉,父亲还用揉捏的方式摸她胸部,但她很担心家庭毁掉,
后悔举报。
法官认为女儿当时已经是高中生,性别发育明显,“又没有身心障碍而不能自理生活”,根
本没有直接触摸女儿胸部与私处、教她沐浴的必要,猥亵犯意甚明。
高院认为女儿和父亲平时相处融洽,且是她仰赖之人,父亲却色令智昏、违反伦常猥亵亲生
女儿,造成女儿难以抹灭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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