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面议惹议 立委:能力好不会不合理
国民党立委陈宜民将提案修正就业服务法,要求企业征才时必须载明薪资级距,改善薪资
面议的情况。朝野立委表示,这项修法的立意良善,但可行性不高。谈到过去的求职经验
,立委表示,老板大多还是依照“能力”谈薪水,从没遇过公开标明薪资级距的情况。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说,要求企业主公布薪资级距是多提供给求职者一个参考值,让一般人
找工作时能大概掌握未来上班可领多少钱。但她认为,应该考量劳动与经济市场的开放性
,尊重企业主,只要求职者本身的能力好,雇主不敢乱给低薪,求职者也能在面试时提出
自己的期望薪资。是否一定要将公布薪资级距法制化,还能再多考量。
柯志恩表示,他过去在国外念书,许多工作也都是薪资面议,很少雇主会在征才时就公布
薪水。她说,只要自身的专业能力好,老板不可能开出不合理的薪水。
柯志恩说,她学成归国时,曾应征“书商推广大使”,以为可以从事文化相关事业,后来
才知道这个工作的实际内容就是推销员。她在大学担任教职时,经常跟学生说,求职时要
注企业主招募的职务,“名称愈花俏愈可能有问题”。
民进党立委张宏陆说,陈宜民提案的立意良善,对准备踏入职场的新鲜人来说或许可行。
但如果是工作一段时间,“其他企业可能是看上你的能力,准备挖角”,此时薪水还是要
用谈的,再如高阶经理人或招揽外国人才,通常也都是采取薪资面议。
张宏陆说,依自己的经验,包括学生时代曾在西餐厅打工,工作内容是端盘子与清洁环境
,也曾在街头发过传单,到踏入社会后的工作,薪资几乎都是面议,只要能力好,应该都
可以获得不错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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