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蝶恋花案/法界:须查明周比苍与车祸的“因果关系”

楼主: kapasky (伪卡巴斯基)   2017-03-11 16:30:36
https://udn.com/news/story/2/2334307
蝶恋花案/法界:须查明周比苍与车祸的“因果关系”
2017-03-10 15:51联合报 记者李承颖╱即时报导
蝶恋花事件延烧,士林地检署今日开记者会说明调查结果,律师周武荣分析,蝶恋花旅行
社创办人周比苍若要因业务过死罪起诉,那必须查明周与车祸的“因果关系”,共有两方
向,分别是周以老板职权,强迫司机连续上班,导致过劳,或是周没有定时维修游览车,
导致车体出问题发生车祸,那才有可能有所谓的“过失责任”。
虽然业务过失致死罪为公诉罪,但检方目前还在“相”字案,也就是检方“相验”的案件
,并未转为“侦”字案,但家属已递状向周比苍等人提出业务过失致死罪告诉,周比苍转
为被告。
周武荣指出,若周比苍以“不开车就开除”等理由胁迫司机开车,造成司机在没有休息下
,过劳开车,导致车祸发生,那周就有过失问题,但若是司机自愿上班,希望能多赚点钱
,那周的责任可能就不大。
另一种情况是,周是游览车的负责人,却没有定时维修,或换上有问题的零件,车体机械
因年久失修故障,致车祸发生,反之车体都正常,纯为司机开车的过失责任,那周也较难
涉及业务过失致死罪。
周武荣认为,检方应及早转为侦字案,因为犯罪事实明确,周又是车行负责人,是疑似有
过失责任的对象,又是公诉罪,其实能尽早转为侦字案,如果犯罪事实不明确,又没明确
对象,才会是他字案,若维持他字案,那最后结果会是签结,维持在“相”字案会是比较
奇怪的状况。
作者: yeaaah (♥ω♥)   2017-03-11 16:32:00
反正八仙都被忘的一干二净了 就等著看吧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7-03-11 16:33:00
这律师行不行啊 用扣帽子的方式来辩比较适合当党工啊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7-03-11 16:33:00
其实一开始抓周的点,现在几乎都排除了车辆安全,车祸原因又是超速,怎么看都是司机全责了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3-11 16:34:00
这律师真屌 透过媒体指导周比苍说话XDD
作者: TexasFlood (TexasFlood)   2017-03-11 16:35:00
讲那么多,就明讲发生事情有钱=有罪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7-03-11 16:36:00
谁有钱 谁就有罪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03-11 16:36:00
大概只有超时工作重罚三万
作者: Gallardo   2017-03-11 16:37:00
犯罪事实明确,梁又是程的女友,是疑似有杀人责任的对象案子是这样类推的吗? 这就是台湾的法律人 XD
作者: steelheart3 (钢铁心)   2017-03-11 16:50:00
大概会没事 然后继续压榨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3-11 17:26:00
出来混知名度??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7-03-11 17:33:00
台湾是因为验车太松才是主因,车子破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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