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avda (真理报)》之铭言:
: 不同意户住家遭建商拆除 北市:无违法
: 2017-03-04 12:32中央社 台北4日电
: 北市长安西路一七七巷十四号四楼住户张先生,昨天出面控诉建商趁他不在家强拆房屋。
: 记者林伯东/摄影
: 台北市长安西路177巷内一处都更案,不同意户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北市都更处总工程司
: 张立立今天说,依建筑法规,实施者没违法。建商趁协商过程拆除住户房子,都更处完全
: 不知情。
: 台北市长安西路177巷内的一处都更案,其中不同意户张姓屋主3日上午与建商约在台北市
: 都更处协商,中午返家后发现房子遭建商弄垮。
: 更新处总工程司张立立4日出面受访澄清,建商有申请都市更新,核定后并取得拆除执照
: ,进行拆除是依照建筑法规规定,并无违法,目前仍持续促成实施者和住户沟通。
: 至于住户提到是因接到都更处邀约才前往协商,张立立说,因陈情者向都更处陈情,都更
: 处才邀约实施者和住户协调,但对于住户住家遭拆,完全不知情。
: 都更处说,长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内不同意户房屋崩塌事宜,是欣伟杰建设公司担任实施
: 者,而“北市大同区玉泉段一小段520地号等21笔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及权利变换计画
: 案”,是在民国99年10月7日公告划定更新单元。
: 都更处表示,更新范围内尚有1户,位于四楼未表同意,地主屡次陈情,实施者拆除周边
: 房屋,影响居住安全,曾多次责请实施者应与不同意户进行沟通协调。都更处再度呼吁实
: 施者应善尽沟通协调责任。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320183
其实看完觉得有点恐怖,尤其是部分人的推文,好像今天这个张先生开天价,协商失败被
建商偷拆住家,活该死好谁叫你贪,今天就算这个张先生真的超级贪婪、挡人财路,市价
两千万换三千万还不要,甚至开价到一亿,他不卖就不卖,难道不是他的自由?就我的认
识这样的都市更新计画一般还是算是商业行为吧,那难道不应该将土地和房屋回归财产的
概念,还要告诉他说你被抢活该,谁叫你卖太贵?就算建商所言都是真实的,我也认为最
该遭受责难的绝对是建商。既然是商业行为,那就让它回归单纯的买卖。
我知道都市更新、土地重划,建商都会挂上增进美观、安全的公益性质,但是在他们和利
益挂勾的公益前,住户的财产权和居住自由就应该被牺牲,完全不需要去讨论比例原则?
自由权到底能不能够被购买?
我比较担心的是这次事件如何处理和判决,带给建商和我们未来财产权和居住自由的影响
。如果这样的事件带给建商的代价太小,那就等同于告诉建商,你可以用钱来购买别人的
土地和居住自由,不管他要或不要,先拆再说。今天会上ptt的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一定
的教育程度和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但是很多土地重划或者都市更新里面,面对这些议题
的是年迈的阿公阿嬷或是相对弱势者,未来建商依照这样的例子和判例,用他们的话语权
和媒体资源把他们都打成贪婪的人,最好法院也都判轻点,反正我先拆你家,再跟你打个
五年十年的官司,登报说你是死要钱的老不羞,带个社会风向。你有没有钱?你有没有地方
住?有没有土地生活?没有,那就和解,乖乖吞下去。
希望是我担心太多,难说未来会不会有一天就轮到自己。如果有擅长这些领域的朋友,或
者我的观念有误,请不吝分享。
土地,对于建商而言,是商品,是金钱。
但是对多数人而言,只是我们生存、生活,安居乐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