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都更谈不拢!屋主开1.2亿 建商:价差9千

楼主: gvmlve (小强)   2017-03-04 16:51:42
有关都更的问价,请问一下
1.为什么一定要都更!?
房子4、50年 5、60年,可能因过去建筑技术的关系
或屋龄的关系,所以比较容易发生问题?
(例如地震时易倒塌)
如果 少数居民不同意,政府不做,会怎样吗?
2.都更是 政府规画,然后委托建商去处理吗?
就是 政府说 这个都更案20亿给建商
然后建商负责跟住户协调,然后将房子盖起来?
3.如果100%同意再去处理,会怎样?
自己觉得如果要100%同意在去做,那可能没有几件可以都更成的
大家都漫天喊价,反正最后喊的 拿到的最多
一辈字可能就这一次可以翻身
记得土地有很多共有人要卖,不是有些方法
几分之几参与,然后其中的几分之几同意 如果条件过
那不同意的人 也要卖
要都更的 没有类似的方案 法律吗?
都已经有那么多次的 都更经验
谢谢
※ 引述《tw689 (台湾689)》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都更谈不拢!屋主开1.2亿 建商:价差9千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都更强拆争议,不同意户的家被无预警拆除,建商坦承误拆将负赔偿责任!当初都
: 更谈不拢,原因就在双方价格差很大,屋主原先开1.2亿,建商则是根据当地市价开出3千
: 万,当地大同区行情,新屋开价约8字头,其他23家同意户,则是接受换新屋。
: 不同意户张先生:“我人就住在里面,就算我房子你不管好了,我们人命不值钱吗?,昨
: 天去(协商),一定也是有沟通降价的意愿。”
: 屋子被拆的张先生,当面和建商呛声,拆迁谈不拢,原因出在双方价格有落差。
: 建商李经理:“都更后房子合法的权益,基本上是2382万,他(屋主)跟我们要求的是1亿2
: 千万。”
: 被拆的四、五楼,外观已经歪斜不能住,归张姓屋主所有,其中5楼是加盖违建,当初北
: 市府估价都更前约1500万,都更后变2380万,建商说,开出3000万元向屋主买,或者以旧
: 屋换新屋,原本27坪换新建案43坪,以行情价每坪80万,换算总价也大约3500万,但和屋
: 主原先开出1.2亿,最后议价到8800万,还是有一大段差距。
: 都更同意户:“30坪换差不多40坪,我们本来也不同意,因为我们位置在中间,我们想说
: 大家都我们房子比较新,但是大家要盖我们也要盖,不然大家盖我们不盖,我们最后还是
: 要自己花钱盖。”
: 都更计画位在大同区,以地段来看邻近原本的台北圆环,最近的捷运站是台北车站,旧屋
: 成交价约50万,新屋开高每坪80万,但成交约落在每坪60、70万,大概是2千万左右。
: 老公寓都更从99年开始谈,24户最终有23户点头,去年6月北市府拆除执照下来,让建商
: 终于动工,但这回误拆张先生的家,建商承认失误,拿出25万现金帮助张先生找地点安置
: ,但屋主不领情,双方持续僵局。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tvbs.com.tw/life/711143
: 5.备注:
: 权状27坪 地坪7坪开1亿两千万错了吗?
: 人生就这么一次机会了
作者: rednah (abc)   2017-03-04 16:52:00
建商是绿的 钉子户是蓝的
作者: rv0918 (Lee)   2017-03-04 16:52:00
邻居是红的
作者: fantasibear (布谷熊)   2017-03-04 16:53:00
作者: airbone0407 (杨区长)   2017-03-04 16:53:00
要不要都更就某族群说的算 [协寻] 文林苑学生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6:53:00
就政府不想当坏人,不敢修太强硬的法律
作者: swommy (鲔鱼)   2017-03-04 16:53:00
隔壁老王是白的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6:54:00
上次的文林苑都输到不能上诉了市府还是被骂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7-03-04 16:54:00
鲁宅是透明的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7-03-04 16:54:00
如果是危楼或是都市设计方面有必要改变政府会拆除或征收房子还是好的也没什么问题的但就是想翻新才会走自办都更所以你假设的这个前提是不存在...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7-03-04 16:57:00
都更有啊 不过酸民是超越法律的存在 说要100%就100% 懂?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7-03-04 16:58:00
公办和自办的条件差很多...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7-03-04 17:08:00
可以透过法令要求住户共同负担补强费用 ,觉得划不来就会自己去都更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03-04 17:41:00
法律上可以~~~但实际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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