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同意户住家遭建商拆除 北市:无违

楼主: Nokia6233 (mobile)   2017-03-04 15:25:58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铭言:
: ※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铭言:
: : 我记得法律有规定只要百分之90还是95住户同意 就可以都更
: : 避免少数钉子户漫天要价 开个1亿 1亿两千万
觉青的标准
1。 柯p任内被拆的。 好棒棒都市要进步
天赐良机。 光有魄力就值得连任的啦
2。 好冰冰任内拆的。 居住正义
公平正义 决定跟屋主抗争到最后
每个人都有保卫家园的权利
你看看 这种觉青去哪里找?
: : 我只能说 可怜之人必有可憎之处
: : 举个例子
: : 难道要为了一个住五楼的一户 下面四楼的四户和其他数十户到数百户都被卡住都更

: 那要看看这个法律是否在大甫案后通过的,
: 如果是在大甫案通过的,
: 那大甫案这这件事就不能混为一谈。
: 我是在帮觉青找台阶下,不要把我打成9.2。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7-03-04 15:27:00
你要给500块阿...你没给钱,哪来的觉青帮你撑腰.
作者: owlcity1169 (886)   2017-03-04 15:27:00
这次林飞帆他们怎没出来靠腰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爱)   2017-03-04 15:28:00
不是原po吗?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3-04 15:29:00
为廷哥呢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7-03-04 15:30:00
嘘你! 你不懂, 这是最新的飘移式正义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03-04 15:30:00
双重标准到恶心反胃 今日拆XX明日拆政府 叭叭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7-03-04 15:30:00
中肯
作者: SCUMGS (MOFFAT)   2017-03-04 15:31:00
你自己不会号召去吗?眼红吗XD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7-03-04 15:32:00
林飞帆大概会说:限一个星期出来说明,不然上街!然后说完几个月不见蛋,还跑去国外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7-03-04 15:33:00
摸奶准备出国惹 没空
作者: yoyodiy (废文心得文大师)   2017-03-04 15:35:00
一个是公寓一个是透天 能比喔 觉青还是有基本分辨能力OK!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7-03-04 15:37:00
原本是公寓跟透天的差别,不是屋主都不同意拆除的关系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7-03-04 15:49:00
之前拆龙脑就没人声援啦 人家也是透天 呵呵
楼主: Nokia6233 (mobile)   2017-03-04 15:49:00
我们只看到颜色的差别
作者: soscoco (不爱睡觉的云)   2017-03-04 15:51:00
原po快去靠腰啊!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5:51:00
可以就法律上不能比的理由陈述一下吗?
楼主: Nokia6233 (mobile)   2017-03-04 15:53:00
我们只看到觉青的转弯再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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