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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7-03-02 18:43:45神明前性侵弱智女 渣男犯案多起判10年6月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前年底至去年2月间,5度性侵害或强吻猥
亵落单的少女,最恶劣的是前年12月间,他强拉弱智少女到寺庙内,先于神明面前猥亵少
女,再将少女拉到洗手台旁性侵害得逞,他辩称自己的智力低,但台中高分院认为,他专
门挑选弱智或落单少女,借口搭讪后犯罪逞欲,显然有预谋并刻意挑选犯案对象与时机,
医院鉴定也认为廖男能理解社会规范,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徒刑10年6月,可以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男在2015年12月8日上午7时许,见弱智少女阿香(化名)正在打公共电话
,上前搭讪时,发现阿香就读特殊学校,有轻微智能障碍,遂以合照为由,将阿香强拉到
一所寺庙内,先于神明眼前的金炉旁搂腰猥亵,再将阿香强拉到洗手台旁性侵害得逞,之
后穿上裤子走回金炉旁,刚好手机铃声响起,阿香趁廖男接电话时逃逸。
事隔不到半个月,廖男又于同年月22日清晨6时许,在台中市见国中女学生等候公共汽车,以
“我是妳学长”为由搭讪,再强拉少女抚摸下体,隔着裤子磨蹭少女的臀部,直到公共汽车抵
达,少女赶紧上车逃逸。
又过了1个多月,去年2月3日傍晚,他搭讪高职女学生并强吻,女学生躲避时,他还揶揄
说“妳在害羞”,并一度取走女学生的书包,借此要胁女学生配合,经女学生不断恳求才
归还书包。
去年2月11日深夜,廖男又搭讪一名国中一年级女学生,并强抱腰部,用手伸入内裤内性
侵害得逞,少女大呼救命并逃离现场;翌日他又再犯,强摸一名女高中学生,用手伸入内
裤内性侵害得逞,还把手指头伸入女高中生嘴巴内,女高中生急中生智,咬住廖男的手指
头不放,廖男吓得拍打女高中生,赶紧骑机车逃离现场。
台中地院一审认为他恶性重大,但父亲已赔偿5名被害人,且廖男智力偏低,依强制性交
与强制罪等,判处徒刑10年6月,不过,他针对性侵害弱智少女部分上诉,还宣称少女阿
香愿意跟他在寺庙内性交,他自己也是智力偏低,台中高分院二审不采信,认为他智力虽
不高,却是预谋犯案,且挑选犯罪时间与对象,维持10年6月徒刑,可以再上诉。
自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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