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丁贵烧中华民国国旗 政院:移送法办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3-02/82398
228当天,中华统一促进党等统派团体与自由台湾党主席蔡丁贵所领军的独派团体,在自由
广场发生暴力冲突,随后,在警方的劝阻下,蔡丁贵转往自由广场牌楼前率领群众焚烧中
华民国国旗。对此,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今(2)天表示,统促党有3人殴打警察,涉嫌妨碍
公务,已经移送地检署侦办,至于蔡丁贵焚烧中华民国国旗部分,徐国勇说,“在台湾法
律是违法行为”,也已经移送法办,让法院去解释。
统、独两派支持者在228当天,于自由广场上发生暴力冲突,导致民众与员警因此受伤,行
政院长林全2日于院会中,对执勤受伤的警察表示慰问,也谴责这些违法行为,并要求警政
署“从严从速、依法究办”,不容许国家法律及公权力受到挑战。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也表示,依法究办部分,分为公诉罪与告诉乃论2部分,其中,中华统
一促进党的成员有3人殴打警察,涉嫌妨碍公务,属于公诉罪,目前已经移送地检署侦办。
告诉乃论部分,若现场民众有人提告,警方也会尽速办理。
至于自由台湾党主席蔡丁贵在自由广场牌楼前焚烧中华民国国旗,徐国勇表示,虽然国旗
是自己的,也有人认为,烧国旗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但法律上规定,烧国旗是违法行为,
因此,目前也已移送法办,让法院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