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说中央十成算了
http://www.kcg.gov.tw/Org.aspx?n=D33B55D537402BAA&sms=9F779BBA07F163E2
高雄市政府业务职掌 行政单位组织
秘书处
民政局
财政局,教育局,经发局
海洋局,农业局,观光局
都发局,工务局,水利局
社会局, 劳工局 ,警察局
消防局,卫生局,环保局
捷运局,文化局,交通局
法制局,地政局,新闻局
研考会,原民会,客委会
主计处,人事处,政风处
空中大学,区公所
高雄市政府劳工局
http://labor.kcg.gov.tw/About/Organization.htm
法规名称: 高雄市政府劳工局组织规程
订定时间: 中华民国099年12月25日
第一条
本规程依高雄市政府组织规程第六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高雄市政府劳工局(以下简称本局)置局长,承市长之命,综理局务,
并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员工;置副局长二人,襄理局务。
第十条
局长出缺,继任人员到任前,由高雄市政府派员代理之。
局长请假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职务代理顺序如下:
一、副局长。
二、主任秘书。
前项情形,高雄市政府得指派适当人员代理之。
请问劳工局是在干嘛的啊?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180010000020300-09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