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被长辈提起,所以我才去找资料,
没想到却发现这个旧闻:
苹果日报 2014年03月01日12:51
`统马英九昨在脸书贴文指出,他去花莲张七郎医师的墓前致哀,并提及228事件发生的时候,他尚未出生,父母亲也还未来到台湾,他在20多年前参加行政院有关228事件调查报告,兴建228纪念碑、草拟“228事件补偿条例”、成立“228事件基金会”等工作。不过,马英九的脸书却被踢馆,行政院前院长谢长廷留言说,“你用‘补偿’而非‘赔偿’,我们读法律,知道补偿政府没错,如征收土地、拆除违违,赔偿是政府有错。”谢长廷说,1993年他提出“赔偿”条例草案时,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极力反对,所以改为“补偿”条例,直到2005年他当行政院长时再改回“赔偿
”,但马在这篇文里说“政府认错、道歉、补偿等等,已经20多年了,不会再有任何忌讳。”谢长廷还酸说,“法律都已经改过来,你身为总统却不改心态,那代表政府道歉意义何在?”(林修卉/台北报导)
赔偿跟补偿真的差很多吗?
为什么当年二二八的家属不能和最近的同婚一样,忍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