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ome18 (鬼岛观察家)》之铭言:
: 劳工局本来要帮永采烘焙坊搓汤圆
: 要他们花点钱,打发他们眼中 "不听话的死要钱的奴隶"
: 但是搞到现在
: 鼻屎大的火花不仅没灭,反倒成了森林大火
: 负责此case的永采林姓法务现在在干嘛?
律师法第11条
律师非加入律师公会,不得执行职务;律师公会亦不得拒绝其加入。
地方法院登录之律师,满十五人者,应于该法院所在地设立律师公会,
并以地方法院之区域为组织区域;其未满十五者,
应暂时加入邻近地方法院所在地之律师公会,或共同设立之。
各地方律师公会,得以七个以上之发起,及全体过半数之同意,
组织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
在同一组织区域内之同级公会,以一个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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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系统: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x
如果查不到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