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ISBomber (ISIS圣战士)》之铭言:
: 如题
: 发明结婚的人应该是异性恋
: 所以才会规定1男1女才算结婚
: 甲甲这么讨厌异性恋
: 干嘛用异性恋发明的结婚仪式
: 我觉得辣
: 甲甲可以自己发明新的仪式
: 跟结婚有87%像
: 比如说不叫结婚
: 改叫同婚、肛婚、甲婚之类的
: 配偶改叫肛偶、甲偶、莲藕之类的
: 你们异性恋反对我结婚?
: 那我肛婚、甲婚你拿我没辄吧?
: 大概是这样子的概念
: 既可以让萌萌无法反对
: 又可以取得类似结婚功能
: 是不是皆大欢喜呢?
: 有木有八卦?
我觉得辣
同性恋追求结婚权利只是求一个平等,因为异性恋可以结婚同性恋也应该要有(否则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无法妥善分配)
那不如废除结婚制度,改叫共同生活契约,和婚约87%像。也不需要民法亲属编了,比照契约办理即可。
这样萌萌也没话说了吧 难道他们要说“不准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