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好的萨玛利亚人法,肥宅当年受训上课第一堂第一章就是说这个。
就是紧急医疗救护法里头第14条的增修条文。
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至于今天这个误判乱急救情况要怎么判定就看法官了。
CPR要依序确定 意识 脉搏 呼吸 呼吸道
两ㄋㄟㄋㄟ连线中间压
这个部分其实很多人都知道
要补充的是,只要位置力道正确,压断肋骨是很基本的事情(当下就是霹雳啪啦的声音),不
要再说电视演员不会演,演正确的话演员也要送医院了。
压得好免被告,压不好就是要赔780万,就算是119的救护人员,也是经常有因为CPR压断骨?
Y被告的,不过时候几乎都告失败,但这个压到肝脏显然就太超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