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CPR不当反害死女童 保母判赔780万

楼主: ilovemami (恶烂肥宅)   2017-02-24 19:11:16
台湾有好的萨玛利亚人法,肥宅当年受训上课第一堂第一章就是说这个。
就是紧急医疗救护法里头第14条的增修条文。
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至于今天这个误判乱急救情况要怎么判定就看法官了。
CPR要依序确定 意识 脉搏 呼吸 呼吸道
两ㄋㄟㄋㄟ连线中间压
这个部分其实很多人都知道
要补充的是,只要位置力道正确,压断肋骨是很基本的事情(当下就是霹雳啪啦的声音),不
要再说电视演员不会演,演正确的话演员也要送医院了。
压得好免被告,压不好就是要赔780万,就算是119的救护人员,也是经常有因为CPR压断骨?
Y被告的,不过时候几乎都告失败,但这个压到肝脏显然就太超过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24 19:12:00
趁机舔女童捏捏还比较实际
作者: orze04 (orz)   2017-02-24 19:17:00
先有违反条件的按压 再有力道失当 才会有最后人死了的结果前两个都是保姆的过失啊
作者: islets (小岛)   2017-02-24 19:18:00
免责=\=不会被告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2-24 19:18:00
告了不一定会赢啊 法院跑好跑满 不是很一般吗? 就多运动啊原文不是说 仍可上诉吗? 玻璃娃娃也是一审333 二审逆转吧?所以当然吉好吉满啊 别人活该被吉 标准很一致啊 不一定输不是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7-02-24 19:24:00
有法条。这案例法官不一定要用?呵呵
作者: ShInGa0121 (徬徨)   2017-02-24 19:32:00
一楼,这种新闻也能这么下流回文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9-06 23:12:00
没签联络簿,我真的超不爱签联络簿的~一个月签一次
作者: Greedyman (拒吃冷冻蔬菜)   2017-09-06 23:13:00
楼上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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