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iger (唉)》之铭言:
: 雇主稳输的阿
: 还可以再反告雇主恐吓
: 而且重点是
: 就算劳工违反劳基法第十五条
: 没有预告离职时间
: 但这个根本没有罚则
http://news.ltn.com.tw/photo/life/breakingnews/1983460_2
http://imgur.com/a/sqsUS
右边那个应该就是它们的法务吧?
感觉就是8+9肥宅一个,应该不是律师吧,我真的没看过律师会有这种发型 = =
只是个学店的法律系学生? 为什么不敢以正面示人啊??
难道当法务是很丢脸的事??
有这位法务的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