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解释的很清楚
就法条来看或许的确没问题
但是实际上却很奇怪
因为妹妹的权利就消失了
不过这去年也有立委提案过
https://goo.gl/l38ZE7
蔡委员质询影片
https://goo.gl/L9QJ4e
就法来看可能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也不是以前都没发生过吧
应有的权益会消失
这真的很难想像诶
难道是要大家尽量不要全家去旅游
起码要留几个垂直的直系血亲在家里
以免出事没人有资格求偿
虽然有办法用法条解释
不代表这样就一定是对的
会说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真的是挺法匠的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7-02-23 00:50:00今天你老公老婆死了 他哥哥弟弟妹妹跑出来跟你争财产ㄛ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龙猫OwO)
2017-02-23 00:53:00侵犯了发妹妹废文的权利?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7-02-23 00:53:00
会觉得权利消失,是因为你混淆伤害险与责任险的不同功能
作者: turismo (forza) 2017-02-23 00:54:00
那你想怎么处理?不要只会丢问题然后没贡献啊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龙猫OwO)
2017-02-23 00:54:00出钱办丧礼的可以
推楼上说的,打从一开始责任险、伤害险或身故险,要处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0:56:00不会有争财产的问题,法定顺位就有了
理的功能本就不同,与其说责任险是要保赔给被害人,倒不如说是保加害人赔不出来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0:57:00兄弟姐妹排最后,前面还有父母子女配偶丧葬处理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2-23 00:58:00其实保险公司并没错 主要就是口口声声说要转型正义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0:58:00怪的地方在于,要赔给死伤者的部份不用赔了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2-23 00:59:00德问题 如果不要整天搞对立斗争 用心审视台湾那一堆有问题的法律 dpp立委诸公真得是台湾最大的乱源
我看提案啦~要修不是不行,但如果依这种逻辑,是否祖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1:00:00总不能说"假设"全团都这案例那就一毛不用给了吧?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7-02-23 01:01:002018人民一定要站起来给dpp一个教训 让他选举输到脱裤
作者: a396216 (simon) 2017-02-23 01:01:00
受益人有争议跟你保险公司赔不赔是两回事吧!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1:02:00出事了要赔,赔的对象没了就不用赔 不怪吗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真要说"消灭"了也是确实。只是情感
上难以接受而已,所以情感上要扩大到哪个范围,甚至是否需限缩,都是可讨论的,但要给个说法,总不能只是说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1:04:00应该说 追根究底一定要有受益人吧? 不然这保险没有意义
这样很可怜,很难接受其实当初责任险最大的意义是在船舶等商用保险责任...所以在这案例上觉得没有用,是可以理解,但不能说责任险无用,再精确点说,责任险本就不是用来保被害人,而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1:09:00我想问的是,有保单没有受益人吗?
是加害人的,在这件事情上,意外、伤害险、寿险都完全有着力点。我是在回A大啦~不好意思。确实是有保单无受益人的。应该说保险契约里,受益人本就非必要。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7-02-23 01:13:00了解 感谢学到了一课
现在A大和原PO问的问题不同,所以会有点交错。194可以提案要修,但有无必要?修到哪?这本就要看提案人怎么谈,不是你我说了算。至于A大提到责任险的功能,则是另一回事。
作者:
myskyfu (森林大鳄鱼)
2017-02-23 01:51:00损害请求是民法上的问题,不是保险法上问题,慰抚金本来就有其限制,194写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