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2011 (andy2011)》之铭言:
: 苹果新闻下面的网友留言
: 李XX
: 刚刚去问过熟悉劳基法且打过多次劳工官司的律师了,律师说因为这两位学生是属于技职院校的学生实习课程,学生的实习并无明文法律规定,所以不适用劳基法,薪资及保险没有既定标准,也不受最低薪资22K 保障。至于“实习生是否支薪”则由实习机构认定,
: 假如是高职建教合作的学生才适用劳基法及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保障,所以这件纠纷打官司这两位学生一定输,所以老板娘才敢告他们,
: 律师说整件事情重点是这两位学生身份是学生,是在实习上课,
: 这两位学生身份跟劳工完全无关,跟老板是师生关系,老板教导他们学习餐饮知识,这两位学生身份是附表中第二类实习学生所以无劳基法保障
: https://goo.gl/vAZE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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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怪好大官威
: 原来实习生连劳基法最低保障都不配有
: 我相信享劳健保叫做公司福利了
不一定吧,不能关凭著"建教合作学生"的名义就说他们不是劳工
案这种逻辑,哪挂"羊头"卖狗肉的店,就真的是"羊肉"店吗?
法院应该不会这样玩
只要实际上受老板之挥监督支配下从事劳务,并受有工资
那么这实质上应该是雇佣关系。
= __ = 本肥不太相信有学生那么勤劳,每天上14小时的课
这种老板也不可能安排14小时的课。
况且老板还告营业损失 <= 自己主观上都认为是员工离职造成的损失了
还有精神损害慰抚金,一天一万,简直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