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lardino (吉拉)》之铭言:
: 推动停车位共享 柯文哲想把自家车位租出去
: 自由
: 〔记者沈佩瑶/台北报导〕为了解决台北市停车大不易问题,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接受广
: 播节目访问时,抛出“共享停车位”计画,今天他出席天母棒球场完工记者会后表示,第
: 一阶段会先从商办大楼推行,再推到住宅。
: 但共享停车位也引发外界质疑如何管理、缴税问题等,柯文哲回应,已交代北市府财政局
: ,“税有2个原则,一个是不动,如果要动就要比现在低”,但他认为税不是问题,隐私
: 才是重点。而住在北市蛋黄区的柯文哲也透露,自己和老婆陈佩琪都以大众运输代步,当
: 初买房附两个车位空着,“我是很想租啦,我没车啊”。
: 不过目前共享停车位第一阶段以商办大楼为主,如果试办成功,才会扩大推行到住宅、私
: 宅等,想跟市长共享停车位的民众还要再等等。
: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1994
共享喔?
用出租的算共享吗??
不然出租停车位早就行之有年了,
很多大楼、商办的停车场也有车位出租的。
一般透天民房的停车位或车库,因为都跟自己的房子连动关系,
台湾比较少人出租,但还是有。
而国外更早就行之有年了。
贾伯斯就是在自家车库创业的,
迪士尼也是在跟他叔叔承租车库创立第一个工作室。
所以出租车库、车位不稀奇。
但出租=共享??
那房东出租房屋,也要不要算共享经济?
我以为共享是把所有的空的停车位建立系统管理,
以时间点画分。
好比这个车位的车主停车时间是晚上8点到隔天早上八点,
而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的时间就是空置的,
可以经过系统媒合附近有需求的车辆停放,
顶多收点清洁或管理费,而不是用专门出租的方式吧?
这样算共享吗?
所谓的共享的目的是让资源有效利用与再分配,
让资源利用最大化。而不是用来赚取利益。
到时候不会又养出一堆专门打着共享名义,
实则在收钱、赚钱为生,然后又想着共享名头
规避法规与税收的利得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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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