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捍卫退休金 公务员发起万人寄存证信函到

楼主: xrr (努力努力XD)   2017-02-20 03:16:45
※ 引述《swgun (杨 威利)》之铭言:
: ※ 引述《xrr (xrr)》之铭言:
: : 你不用扯到什么吕学樟,你先检讨你自己文不对题的怪异风格,
: : 看到你这些不合逻辑的回文,我就知道我在法理这一块是绝对比你强
: 其实这篇只是备份而已
: : 看来你的理解能力真的是有问题,宪法的财产权保障的是个人合法已经取得的财产,
: : 关键是在于合法取得,目前军公教的退休金法是违背宪法的法理,
: : 所以当然军公教的退休金就不算是合法取得,这不在宪法的财产权之内,
: : 我没有崩溃,我只是觉得你很好笑,相信真正的法律人都会笑你
: 法理专家 回答不出来了?
我写的这么白话文你还看不懂,你是被打脸所以突然失去智商了吗?
: : 立法委员是透过正当动机之下的立法程序去删减军公教的退休金,
: : 这整个过程当然是完全合法,完全不算是侵害军公教的财产权,
: : 你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所有的法律人看到你的言论都会笑得在地上打滚
: : 我贴连结出来是要教你基本的法律常识,你到底是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你没有看清楚?
: : 不溯及既往是源于法治国家内涵之信赖保护原则思想,而且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 : 溯及既往为例外,重点是在于军公教的退休金牵涉到国家情事变迁、违反宪法等问题,
: : 所以立法院删减军公教尚未领取的退休金并不违反信赖保护原则,而且由于目前军公教
: : 退休金法违反宪法,在此情况下本来就可以溯及既往去追讨军公教以前领取的退休金,
: : 从你那可笑的言论就知道你根本不懂行政法,如果要追讨军公教以前领的钱,
: : 只要立法院通过一个新的专法,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就可以去查扣军公教以前领
: : 的钱,根本就不需要去行政法院写什么诉之声明,人民和立法院又没受到行政处分,
: : 何须到行政法院去写什么诉之声明,你的歪理再度让真正的法律人笑到打滚,
: : 大法官并没有说完全不能溯及既往,是你自己不懂法律,
: : 另外我说宪法的法理就是强调要符合民意,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 : 这不是我自创的,这部宪法都已经超过一百年了,你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 : 你到底是要让多少人笑到在地上打滚X
: 这段明明是xrr提出的"政府追讨军公教已领取之退休金为完全合法"论点
: 结果自己回复的时候变成 "立法院删减军公教尚未领取的退休金" 不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 复制贴上google来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有其例外 又变成
: "立法院通过一个新的专法,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就可以去查扣军公教以前领的钱"
: wtf ???
: 既然政府追讨已经完全合法 又为何须立法院通过一个新的专法???
: 拿甲的论点来支持乙的说法 不觉得自己回文逻辑错乱吗
: 一下是删除 一下是要另立新法
: 决定一个好不好
: 你常常在这里批评军公教
: 但就算已经政治正确了 还是没多少人附合你
: 厂厂
看到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就让很多法律人哄堂大笑,
我说的一个是删减军公教未领取的退休金,一个是追讨军公教已领取的退休金,
这两者是完全不冲突,也可以同时进行,我没有去google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我是直接引述我手边的法律教科书,从这点就知道你根本不看书也没有基本知识,
你这样还想跟别人辩论?你是要让多少人笑到打滚?而且你也完全不懂立法院的运作,
政府追讨军公教已领取的钱是完全符合宪法,但是行政院在执行之前,
立法院必须先订主法以及施行细则,我所谓的通过专法指的就是这部分,
是你自己脑袋错乱又没有常识,你还在那边胡扯瞎掰,今天是那些法律人觉得
你很好笑,你才是真的很惨,你自认为是法律人,结果你没知识又没常识,
而且你的理解能力也有问题,你真是可悲,你已经完全错乱了,
今天支持我的人是有很多,你不清楚就不要幻想别人的情况
: : 你写的这段更是显示你完全不懂宪法的法理,宪法的法理是规范宪法底下的
: : 法条要符合民意,但宪法本身是最上层的法,所以宪法本身也规范了国民的义务,
: : 宪法的法理和宪法规定的义务本来就可以同时执行,这并不违规,
: : 你又把不相干的几件事混在一起,民意也没有说不支持国民纳税、不支持当兵,
: 你现在又回避民意问题了
: 自己提出来一个 "只要符合多数民意就不违宪的命题"
: 民意到底支不支持国民需要纳税、需要当兵 ?
: 麻烦好强的XRR 回答
我没有回避问题,是你有问题,我今天的论述是关于宪法本身的架构,
这和民意支不支持纳税、当兵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所以我说你常常把不同的东西混在一起讲,然后你又不懂装懂、言论不合逻辑,你很可悲
: : 而且不管是支不支持,宪法的每条规定本来就可以同时执行,这完全没有问题
: : 我就是要你去看这个连结,结果你完全没有看清楚,这个网页里面还有很多其他连结,
: : 这些网页都已经提到政府把国家税收的大部分都用在军公教身上,劳工能用到的比例很少
: : ,用在公共建设的钱也很少,我看你的头脑是真的有问题,而且你是真的没有常识,
: : 劳工自己的退休保险金是由政府、雇主、个人按比例分摊,这很合理,政府的税收来源
: : 是由人民缴的,政府当然也要分摊保费,就算公股行库的钱也是来自人民,
: : 你说劳工负担自己的退休金是完全错误,政府原则上是要拿这些基金去赚更多钱给劳工,
: : 另外政府虽然是军公教的雇主,但是依据宪法的法理,
: : 军公教每个月能领多少钱是由人民决定,看来是你不懂法律又没有常识
: 那请问你每个月能领多少钱要不要由人民决定?
: 原来我国有这种投票机制喔 麻烦一下告诉不懂法律又没有常识的我
: 军公教每个月到底能领多少钱 ? 这个月投票结果为何?
你问的这个可笑的问题我早就讲过了,可见你是真的头脑有问题,你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 : 你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你不懂装懂还自认为是法律人,
: : 真正的法律人看到你的歪理都会笑到打滚XD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2-20 03:33:00
我以为这问题大一宪法就应该要懂了 溯及既往=不行不真正溯及既往的话 要去看有没有信赖保护的必要只有在信赖保护不成立或成立但不违背比例原则时才可以不真正的溯及既往
作者: kqalea (沙丁鱼罐头)   2017-02-20 03:35:00
宪法第15条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2-20 03:36:00
虽然我也听过社会法学者直接说 退抚之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信赖保护的适用 这种论点也是有人踩的
作者: Cliffx   2017-02-20 03:41:00
洗洗睡吧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2-20 03:44:00
怎么会没有信赖保护~~顶多是可以通过比例原则而已717写那么清楚了注意我讲的是退抚~不是退休金 那是不同性质的给付我是觉得啦 真的要溯及既往讨回财产 根本不可能符合比例这想都不用想“不违反”跟“没有”是完全两个概念欸信赖保护只要你符合要件就会有阿 跟在不在职没关系喔要讨论法律还是要精确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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