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uble21 (我不是双二一)》之铭言:
: 民国四十四年到七十八年收了各界"劳军的捐款"
: 可以收到九百多亿
: 到现在还保持将近四百亿定存
: 我很好奇民国44-78年 那时候的台湾不是红烧肉都吃不起吗?
: 前面20年经济也还没起飞
: 如果说是现在,大家吃饱有闲钱捐就算了
: 民国八十年以前,捐款到底哪来的九百亿啊?
: 难道是国民党朋友最爱说的,十大建设后台湾钱淹脚目,最后十年(68-78)捐款暴增?
所谓的妇联会劳军“捐”,名为捐款,
实则是在大家都吃不饱的年代,利用莫名其妙的依据,向民众所强征至少数千亿元的税
劳军捐,从1955年6/1开始一路收到1989年,总共历时34年,
最初是由妇联会(=蒋宋美龄)跟中华民国军人之友社(军友社)(=蒋经国),
依据“统一捐募运动办法”报请主管机关同意“捐募”的,
基本上,在那种蒋家人球员兼裁判的年代,主管机关如果会不同意也很奇怪XDD
这30几年间,工商企业进出口的每一块美金外汇,都要抽一定比例,“捐”给它们
而这个钱,是经济部发函叫大家捐的,
那政府逼你一定要缴的,到底是乐捐,还是不乐之捐,可能可以问问卖邮票的红十字会
以下我就节录记者与文史工作者的资料,帮大家画个重点,
(不是我说的喔,KMT不要查我水表)
照理说这些狗屁倒灶的KMT黑历史,真该一一列入课本,
让全台湾人了解自己是如何被荼毒,被吃干抹净
引述 王伯仁记者 <妇联会,还民700亿不义之财!>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ff53de6-e704-4d58-af7a-1174e44ad692)
妇联会创于1950年,是蒋宋美龄在党政军界盘据的“根据地”。自1955年6月1日起,在没
有任何法律依据下,由外汇银行在进出口商结汇美金时,每一美元附征“劳军捐”新台币
五角,所收劳军捐则由国民党中央主持分配给“妇联会”及“军人之友社”,前者如众所知
是宋美龄的禁脔,后者则是国防部总政战部主任蒋经国所控制。
(原PO注:简单来讲收来的钱,就是蒋家母子两人自由运用)
劳军捐随着进出口贸易增加而水涨船高,在顶峯时期,一年可附征百亿元以上,但属“暗
盘黑数”,未入国库,财政部不曾经手,立法院未曾审议预决算,审计部亦摸不着边,可
说完全是“黑箱分赃”,其中应以妇联会所分配比例占较多。......
妇联会历年所收劳军捐累积,当介于一千亿元至二千亿元之间,所做“劳军”,以盖眷舍
51560户,占总军眷舍约四分之一为大宗,与放映劳军电影3377场。另以“台湾省敦睦联谊
会”名义,向台湾省政府“借用”剑潭土地,兴建初期圆山饭店建筑,做为蒋宋美龄接待
宾客招待所,(即位于现圆山大饭店后方之宫廷式低矮建筑,俗称旧圆山),都有动用劳
军捐的可能。至于1973完成14层宫殿式巍峨大楼,而1975年蒋宋美龄将台湾敦睦联谊会,
改组为台北圆山联谊会,都与妇联会有关,而妇联会资金唯一来源,就是每年数十亿元的
劳军捐。像在阳明山仰德大道的华兴中小学及育幼院,其兴建与经营,多有仰赖劳军捐之
处。.....
2002年时已政党轮替,妇联会名下正式登记财团法人社会福利基金会十六亿元,确保无问
题,然另有一笔“基金保管委员会”所保管七百亿之基金,则来源不明,依法无据。时任
国民党财委会主委张哲琛,曾请求妇联会捐给国民党,以免被民进党政府“清算没收充公
”,但未遂。扁政府亦曾透过辜振甫,提两方案,一是将七百亿捐给国家公库,做社会福
利专用,二是悉数购买国家公债,支持政府建设,但两提议亦未被接受。...
引述 范姜提昂 文史工作者 <妇联会如何就地分赃>(http://tinyurl.com/gmyy66p)
去年一月过世的“外独会”张志群先生,生前在他的口述历史《从中国革命
少年到台独建国老兵》书中(2011,玉山社)惊爆其中关键:宋美龄让公会
坐地分赃!
1960到70年代,张先生进口西药,曾经担任“基隆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
理事长。他说所谓劳军,由两个单位负责,一是军人之友社,一是妇联会。
军人之友社,年节发放加菜金,或带着康乐队到军中演出;至于妇联会,主
要是兴建军眷住宅,而由名称,便可知经费来源,譬如影剧二村、三村,就
是用影剧公会的劳军捐盖的;贸易二村、三村,就是用贸易商(进出口商)
公会的劳军捐盖的;而这些从各行各业收来的捐款,七成交给妇联会,三成
交给军人之友社。
本来,劳军这种事不应该是被动的被要求。可是“全国进出口商业同业公
会”每次开年会,一定有“劳军”提案,理由说是因为进口商“消耗外汇”
而“每一块钱美金”都得来不易!所以要“捐出五毛钱”劳军;近日媒体报
导“从进口结汇中,每1美元强征5角台币”就是这个意思。他无奈的说,没
办法,羊毛出在羊身上,只好增加成本!言外之意:国人买进口货,也因此
要买得贵些!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价格变更贵,必影响销售,公会理应群起抗拒才是;可
是并没有!为什么?原来,妇联会想出一套双方都极为满意的分赃方式:以
基隆为例,劳军捐由基隆市公会来收,存在台银专户,一年金额高达两三千
万元台币!够惊人吧?那可是五十年前的两三千万元。
那么,公会能分到什么好处?按程序,基隆市公会要转交省公会,省公会汇
集后,再转交妇联会及军人之友社。眉角就在整个上缴过程的每个“转交
点”上:基隆市公会不必立刻转交省公会,先在台银转存“定存”两年,两
年!等赚足两年利息,再交给省公会;而省公会也转存“定存”一年。看似
少了一年,其实,基隆一个公会就两三千万元,其他更有钱的县市呢?可以
想见汇集之后的金额有多大,一年利息就够吓人!
公会的好处还不止这样,按照妇联会的规则,市公会可以留下5%作为当地劳
军之用,美其名叫“劳军事务费”。譬如基隆有海军,基隆公会就拿这笔钱
直接去劳军。做好关系之外,会不会上下其手?
张志群先生很激动,指责宋美龄是摆明的给机会,让公会就地分赃!理事长
两年一选,他只当一任,因为“对不起良心”,他认为这根本违法!另外,
有个怪现象也令他很不安:每个“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都很有钱;尤其台
北市公会,曾有理事长卷款逃到美国,几年前他看到电视上有人还在追究。
想当年,会员费只收100元,根本不够,开销自然都靠劳军“惹出来的东
西”;更过分的是,各公会还把“劳军利息”赚到的钱拿去买房,出租,赚
租金!
总之,只要配合,好康无限!妇联会“强征劳军捐”当然畅行无阻!而当
年,张先生才刚当选理事长,国民党就上门要求入党。...
而这个被利用的统一捐募运动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就说适用于
“提倡国防建设慰劳国军举办公益慈善及文化教育事业,发起捐募运动者”
结果就被用来当KMT,不对,应该说妇联会(因为妇联会说它跟KMT无关嘛^^)收钱的工具
顺道一提,虽然劳军捐到1989年就被停征,
但这个办法直到民国96年才依据行政院的命令废止,
签下那纸命令,终止这种导致歪曲吸钱方式,是陈水扁任内的行政院长苏贞昌
结论是,
拿了这么多好处,叫妇联会现在还一部分的钱,它还要在那边哭哭,实在是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