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75cm (☑☑☑)》之铭言:
: 上下班 要打卡,没打卡 就发信要你请假、补登资料
: 却不提供刷卡纪录
: 号称 这是因为公司实施责任制
: 劳基法84条之一规定,只有“20类”工作属于责任制,还得要报请劳工局同意,才可以实
: 行!
: 现在每间公司 都自动成为责任制,并用各种方法规避加班费
: 责任制是台湾劳工过劳的重大元凶吗?
: 责任制是台湾雇主规避加班费的好方法吗?
八卦是一定层级以上的工作本来就该是责任制
店长、经理人、业务、PM等等都可以
因为可以带给公司直接的获利,公司也会分红利给你
基本上这种就可以是责任制,也算合情合理的责任制。
这很难用法律规范,是属于雇主与劳工的私下合约
但那种每个月领死薪水没加班费的也在责任制实在是不可解
要马就是底薪高到几十万,这种我当责任制来做没差
但还是有人薪水低没加班费
还边干边做导致这种公司持续存在。
只能说台湾人奴性太重惹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