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核废集中贮存 台电要花N+16年 原能会“碍难同意”
内文:
低放射性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址选址遇地方阻力,选址作业无法进行,
原能会要求台电提出替代应变方案与兰屿贮存场迁场规画二份报告。
今(15)日原能会公布审查结果。
原能会表示,台电的集中式贮存计画采浮动时程,要等选址后的16后才能兴建完成,
可能一延再延,原能会“碍难同意”!
原能会要求台电有明确时程,
集中式贮存设施方案启动后3年内完成选址、8年内完工启用,否则就要开罚。
在兰屿迁场部分,原能会也不满台电缺乏与地方沟通的实质规划,
虽提出两个可行方案,却无结论。
原能会表示,不会要求台电再补送计画,而是要求台电公司依审查结论办理。
虽经济部已公告台东达仁、金门乌坵为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的建议候选名单,
但在地方强烈反对下,公投程序无法进行。
无法选出最终处置场址,台电被开罚1千万元并依原能会要求提出
“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计画替代/应变方案”
与
“兰屿贮存场迁场规划报告”二份报告。
台电在“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计画替代/应变方案”中规划以集中式贮存场暂时替代
最终处置。
并指选址要经公民讨论,难以估计时程,因此设定选址要耗N年,加上行政申
请及土地取得6年、工程发包及兴建10年,预计N+16年后可完成设施兴建。
对此,原能会表“碍难同意”。
原能会说,N可能为无限大,实在难以同意这种浮动时程的概念。
审查结论指出,台电应依现行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计画书办理,
在集中式贮存设施方案启动后3年内完成场址选定与土地取得,启动后8年内完工启用。
如时程有延宕,将处3,000万元以上罚锾。
原能会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副局长陈文泉表示,
审查委员非常担心台电借故一再拖延,因此订下严格的时程。
如台电真的已竭尽所能,原能会才会量实际情况裁处。
对于这个时程表,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秘书长崔愫欣表示,
虽然民间质疑政府是否真能达成,
但没有时程就不知道延宕了多久、也难分析原因跟责任,
所以,还是赞同订出具体时程表。
不能以“无人岛”为先决条件 原能会:虽无公投但公民参与不能少
对于台电过去总是以无人岛为核废贮存场址,
审查结论特别指出,
选址应以全台湾地区(含离岛)为选址范围,不应预先限缩为无人岛或准无人岛。
陈文泉指出,如先设定无人岛为目标,将重蹈过去的错误,
无法改正以弱势地区为场址的社会不正义现象,也难获取社会共识。
对于社会上质疑“集中式贮存”是在逃避公投规定,
陈文泉解释,依现行法规,贮存设施选址确实不需公投,但这不代表没有公民参与。
他补充,集中贮存设施厂址后,
原能会受理建照执照过程要办理听证,环保署也要办环境影响评估,
这些都有公民团体讨论的机制。没有社会共识,贮存设施很难走下去。
不过,崔愫欣认为,
集中式贮存场处理不应比照现有贮存场。
核电厂厂区都是经过调查评估的地点,
在厂区外的集中式贮存场,跟现有核电厂内的乾式贮存或核废料仓库不同,
地质评估都要重新办理,应该有集中式贮存的法规基础及程序。
兰屿贮存场迁场报告缺沟通计画 原能会:要选一个结论
在兰屿贮存场迁场部分,
台电规画“回运原产地”与“送至集中式贮存设施”二个方案。
“回运原产地”指将核废分别送回核一、二、三厂及核研所,
此方案预期会遭核电厂周围居民反对。
“送至集中式贮存设施”则连选址都还未定。
对于这份报告,审查结论认为,
台电虽然规画了“回运原产地”,却没有沟通计画,将请台电再补充。
行政院永续会已决议成立“非核家园推动专案小组”,
未来核废的处理将在小组讨论,
小组成员包括政府代表、在地居民代表、民间团体与专家学者。
原能会表示,台电的兰屿迁场计画有二个方案,却没有结论。
台电应在小组讨论达一定共识时,尽快决定一种方式,并提报原能会。
不能再拖 原能会:将要求台电依审查结论办理
原能会表示,会要求台电依审查结论办理,不要一再修改计画,而延宕时程。
台电发言人林德福表示,等收到原能会正式公文回复后,台电会积极处理审查意见。
新闻网址:
http://e-info.org.tw/node/202926
(内含四份参考资料与两份延伸阅读)
结语:
期程 N+16,然后 N 是多少?不知道。
“回运原产地”方法写得洋洋洒洒,跟居民的沟通计画咧?没有。
跟 hamasakiayu 一直以来的说词有87%像 XDDDDDDDDDD
难怪去年台电就已经被罚一千万,现在依然被原能会打枪。
拥核你们还好吗?
(喔对了还有那 64亿元,谁出?)
至于选址包含全台湾,我首推基隆。
核二电厂雇员 Meerz 整天嚷嚷着要核废料,我看他饿很久了。
基隆的乡亲们,大家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