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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山林“假赠与、真购地”林鸿尧遭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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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山林建设公司董事长林鸿尧,被控透过“假赠与、真购地”方式,持有台北市松山区西
松段土地,再向其他地主收购土地开发建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伪造文书罪判林鸿
尧2年10月,可上诉。
同案被告珑山林土地业务承办人吴明清、地主林国丰也依伪造文书罪,各判1年7月、8月
,均可上诉。
北检起诉指出,林国丰家族是松山区西松段土地共同持有人,2012年间,林有意将土地出
售,辗转找上吴明清接洽;由于共同地主享有优先承购权,珑山林若想吃下这块土地,须
先成为共同持有人,才能向其他地主收购土地,林因而将名下三千分之一的土地持分“赠
与”珑山林。
珑山林成为土地持有人之一后,陆续向其他地主收购土地,金额约1亿余元,但检方却接
获检举,指珑山林获林国丰赠与的土地,根本是私下花钱买来的,形同是“假赠与、真购
地”。检方传唤吴明清时,吴承认土地赠与过程涉及造假,但是林鸿尧与林国丰都辩称没
有不法。
检方调查,珑山林取得赠与土地没几天,就立刻向其他地主完成收购动作,且林国丰赠与
的土地面积仅占所有土地三千分之一,明显与常理不符,因此采信吴的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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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珑山林+苏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