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2-11 12:33:27“人家结婚干你屁事?”挺同最爱讲的;那“人家捐血何尝干你屁事?”
自诩为人权一流的国家,甲甲结婚这种终身大事都能力挺到潮出喷汁,举
重以明轻,甲甲捐血却不行?
放眼全球还没有夸张到“终身禁止捐血”这么野蛮的手段在对付甲甲,说
穿了,挺同的不就人权做半套?只挑自己爱的,遇到甲甲捐血又缩了?
再强调一次,在爱之前人人平等(巧芯说的),没有人能剥夺甲甲捐血的
权利!
而且也不用公投,因为砍七天假的绿营立委尤美女说过“人权不能公投”!
甲血甲用?你以为甲血就想让你恐同的用?少臭美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2-11 12:34:00
甲甲真棒
作者:
oftisa (oo)
2017-02-11 12:37:00结婚不会影响到别人;但是捐血会严重的侵入别人的体内
作者:
aaTiger (愿时光匆匆飞逝)
2017-02-11 12:38:00嘘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7-02-11 12:38:00平权万岁
作者: wailman (魏尔曼) 2017-02-11 12:42:00
支持政府搞个甲甲血液基金会,看哪个效率好问题少。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7-02-11 12:42:00只要冷静分析 就知道挺同全然错误可惜他们就是一哭二闹让人们情绪受到影响失去冷静冷静做出决策 方能安定社稷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7-02-11 12:44:00如果要把同杀掉我当然反对因为他们可以作为人但除此之外得好好想想这才是真正人权概念
作者:
Puma5566 (噗馬五å…)
2017-02-11 12:48:00甲甲想发挥爱心可以找别的 如当志工 一直想捐血是怎样
白痴观念 她结婚不会影响我 但是捐血会啊发讨战文也用下逻辑好吗?
平权不是这样给你无限上纲的这么优质的回文我一定要再嘘一次
作者:
leoon (白开水)
2017-02-11 13:04:00啧啧啧
作者:
nini200 (200妮妮)
2017-02-11 13:05:00可以选择不要甲血吗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7-02-11 13:13:00同婚跟捐血就八竿子打不著关系 这种烂逻辑也敢发文
作者: sepat8316 (痣多星) 2017-02-11 13:17:00
混在一起当撒尿牛丸喔 逻辑在哪
作者: mike42 (123) 2017-02-11 13:24:00
恶
作者:
aqualan (蓝色DUNHILL)
2017-02-11 13:25:00淦,那以后要标示清楚啊
楼主: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2-11 13:30:00不意外啊 就是钓一群假掰挺同的来崩溃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