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应该强制新生儿验DNA吧?

楼主: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2-06 15:50:45
※ 引述《autokey (该起床啦)》之铭言:
: ※ 引述《amwkscl (amwkscl)》之铭言:
: : 法律上
: : 父母有扶养、监护...的义务跟权利
: : 那要承担法律责任,总要先确定亲子关系吧?!
: : 是不是该强制新生儿验DNA惹?
: : 只是做个确认的动作而已
: : 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吧?
: : 验一下,好吗?
: 认真回答~
: 这样验DNA是不信任老婆的表现
: 老婆知道你要验一定跟你翻脸
: 就好像你说你台大毕业
: 可是隔壁卖豆浆的阿伯呛你不可能
: 要你明天买早餐带毕业证书来瞧瞧
: 这样你不会超级不爽吗?
: 同理可证
: 更何况与老婆的关系也不是隔壁卖豆浆的阿伯可比
: 彼此有更亲密的关系与信任
: 因此
: 因此
: 我觉得政府直接立法强制新生儿验DNA
: 等于是不信任所有的台湾妇女
: 非常不适合!
: 为什么政府不强制结婚前的男子验
: 有没有爱滋病呢?
说真的
就一个事实的确认而已
到底关信不信任什么事?
信任是两个人的事
而不是其中一方的无脑相信
是用在彼此应该保有隐私的部分
例如私人讯息、私密照片、个人行踪等等
一方面因为是对方存在个人需要保密的隐私
一方面因为是自己基于关系相信对方不会有所隐瞒
两边同时成立,才是信任
不是隐私而要保密,
此时造成不信任的是保密方
是隐私却不相信,
造成不信任的便是怀疑方
不是隐私也不相信
那两方的信任都荡然无存
学历是不是隐私要看场合
原文举例不好后面有补充
先讨论婚姻这种亲密的关系
说实话
即使是私人讯息、行踪、和谁联络这些隐密的事项
在婚姻关系里都很少被当成隐私了
不能都失联好几天还说这是秘密要信任我吧
只能折衷的说
婚姻中的信任
是在有限的保密内有限的相信
越界就会破坏信任
比如说私人讯息虽是秘密
但基于亲密关系,不该极端的隐藏
(完全不让另一半知悉跟谁联络、过度提防手机等等)
而另一方基于亲密关系虽然至少有权理解对方的交际状况,但也不能过度的监控
讲这么多我要说的重点是
验dna这件事和信任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孩的dna和自己是否相同
根本就不能算是女方的“秘密”
因为如果是自己的小孩
自己也有扶养的责任,当然应该要有权确认
会破坏信任
不是因为验dna这件事
而是女方把不该是秘密的东西保密
就如同
假设今天是豆浆伯先问你读哪
你可以直接跟豆浆阿伯说关你p4
并拒绝出示毕业证书
因为他本来就无权知道,所以是他本身的不相信造成信任破裂
但是倘若你是在面试工作
人家问你学历你说台大
叫你拿毕业证书你又说是秘密
那当然活该哭哭被刷掉
对方不信任你是因为你把不该是秘密的东西保密
验dna只是要确认小孩的dna和我的一不一样
确认我真的是他的“父亲”
是关女方什么事?
你自己生的,你已经确认他是你的小孩
可是我还没确认我是不是他爹
你一边说我就是他爹,一方面不准我确认这个干净明白的亲子关系
我当然会觉得你有鬼,我确认我自己的小孩,你是在紧张三小?
很明显
把小孩的dna说成是女方的隐私
默认女方想保密小孩和名义父亲血缘
才是造成不信任的根本原因
相信各位诚实的台湾女性
真的单纯只是认为在婚生推定的现行法律下跑去验dna多此一举
而不是借口想保留这个利用信任两个字来隐瞒小秘密的机会
使用强制的医学检验
取代无凭无据的法律推定
才是文明且精确的做法
血缘关系得到实质意义的确认
家庭关系也会变得更紧密
一起支持修民法强制验dna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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