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在 UBER一案上,
确实凸显出旧法令侷限新型态产业发展的弱点,
同时也显示旧法令也无法让旧产业规范在令人安心的高度
八卦板上几乎一面倒, 批评 UBER不合法不缴税,
U粉若提到出租车, 就是逻辑混淆, 再搬出日本德国案例援护攻击
问题是市场选择就是出租车白牌车和UBER, 很难不进行品质和遭遇的比较
同时避谈德国日本是如何规范自己的出租车业者, 如何拉高产业门槛与品质
若台湾的小黄, 抢客插道, 车况品质不一, 偏乡喊价问题悬宕
那么说白了, 这只是另一种保护主义, 却可能排除国家往前跨步的刺激源
首先看新型态产业的适法弹性
营利事业的合法性, 通常基础在有没有缴税这件事上
贩毒是否合法, 聚赌是否合法, 往往不是道德直观说得通
但台湾提出的理由是产业别不同, 导致的税金不符问题
依法论法来看, 你 UBER和白牌车没什么不同, 只是你国际知名
回头看, 若今天一家本土新创公司, 税务百分之百落在本土,
该公司利用手机APP进行资源媒合服务
媒合成功后, 利用售后反馈监督资源供给方的素质
针对媒合进行抽成, 而这就是 UBER在做的事
今天台湾的现行状况是拿 UBER祭旗,
政府板著脸告诉你别太天真, 我法律白纸黑字,
你不乖乖就范就以夸张的比例罚到你滚蛋
于是资源媒合碰到车, 就该申请运输业, 碰到教育, 就变成补教业
餐饮业, 娱乐业...
那我新创公司不就变成申请业
整天不是在申请产业别, 就是在前往申请产业别的路上?
问题是你台湾到底有什么法律能明确给予新创产业服务的空间?
新一代有才的创业家, 第一步才不是跟你玩资本的游戏
而是找出资讯服务的卖点才气, 省大家的时间, 把时间用在美好的事物上
而台湾这样的法律将才,
导致玩资讯创业的年轻人的第一步, 绝对跑中国, 那里市场大, 管制尚少, 先抢钱再说
留下的便是做文创, 做咖啡店做吃的... 池塘就养出淡水鱼
此时你还怪什么小确幸? 人家起码敢创业, 敢担风险
台湾就是这样停住的政客名嘴都在装傻!
那些企业大老在气你们什么? 为什么就是耳边风样!?
我本来就觉得不给本土产业赚很可惜
用 Line/ FB / Google, 钱根本不知道被赚走多少
一堆政府官员还沾沾自喜办脸书办推特用 Line群组
只能说台湾政治人物毫无资讯新创的知觉, 远远看, 就是一群根本麻痺的高官
再回头谈出租车, 就算你不新创, 那你既有的法律如何规范旧产业的高度
当你拿德国日本说嘴时, 人家是怎么约束怎么精益求精的?
的确, 把旧产业做出专精, 做成职人才能让人佩服,
坐出租车就很棒很方便, 确实何须 UBER ?
但看来看去, 高官法律将才看到的分明是选票, 而不是人民的搭乘体验
要知道出租车不也是你观光门面吗?
今天一早和朋友去跑步, 谈到 UBER
他说就算搭到不好的 UBER, 累计恶评就会让这台车消失,
这让整体平均搭乘体验确实是比小黄高
UBER离开台湾, 我不觉得怎么样, 但若法律不加强规范现行出租车,
让搭乘体验能够被反馈被标准化, 而不是凭运气
那么台湾正在做的,
怎么看都是一条新产业也不要, 旧产业也放牛吃草的两头空路线
※ 引述《dragonsky (ds)》之铭言:
: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爱肝)》之铭言:
: : 知道Uber最大的问题在那吗?
: Uber既然都停业了,也就结束了,Uber带来的是个运输模式的创新,
: 这是种交通革命,虽然有高达1,500万人次使用,但台湾还是没有办
: 法接受,没有能力享受这样的创新。如果要遵循传统出租车的作法,
: 那Uber存在也不具意义,只是个比较好的叫车软件。这可能是台湾社
: 会不够进步,在同样的情况下,美国大部分的地区都已经接受Uber,
: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台湾确实就是这样的呀。
: Uber的真相在下面:
: 这是一个新时代的观念,关系著国家竞争力,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共乘增加移动速度、降
: 低成本,就能创造竞争优势。共乘降低价格、使用方便快速,Save Money, Live Better.
: 就能将钱和时间用在其他地方,以提高生活品质。更多消费者利用,司机也能从此获益,
: 特别是偏乡地区。而使用Ride-Sharing比Taxi出租车更为安全,不必在街头等车拦车,意
: 味着在司机抵达前都更有保障。且整个行程位置时间司机资料都被自动记录控管,包括上
: 车地点、目的地,这比随机坐出租车更有保障,也确保驾驶选择最快路线。出租车制度缺
: 点在于缺少退场机制,例如当司机态度恶劣、对乘客大小声、抽烟嚼槟榔、危险驾驶时,
: 乘客缺乏制衡管道。因此容易藏污纳垢,不时传出司机与乘客冲突的新闻。研究并证实
: Ride-Sharing降低酒驾发生数量,保障行人行车安全。美国比较开放,很快就接受这种创
: 新的运输方式,在亚洲地区就相较困难,有各种各样反对声音,这是美国竞争力所在。
: 转载:http://calasf.blogspot.com/2007/05/los-angeles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