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25247427509575&id=526175220750138
年金改革议题在政府版草案提出后,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细观各种反对意见与民间版本,
虽然都对“自己人”颇有说服力,不过和政府版本的完整度相比,要扳动拥有最终投票决
定权的立院议席,只怕仍不太容易。
“被改革方”目前所持理由仍以法律面的信赖保护原则为主,或是由此衍生的道德原则,
像是“当初入这行时政府与我们的约定”。
法律问题法律解决,若牵扯到伦理面上的“约定”,那比起法律就会弱上一截。而且在台
湾谈“与政府的约定”,其实有点幽默。因为讲到政府与民众的约定,最精采的例子,还
是“反攻大陆”。
当年在反攻大陆的大前提下,许多事情都是待光复大陆后,才会做一了结。像政府征用你
人力物力资源,或是土地房屋,都是待光复大陆后才会还你,或赔钱给你。不只是政府,
连国民党也这样搞,这也是不当党产委员会开始清查,我才知道国民党也用这理由弄了不
少资源。
在政府与个人的约定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最广泛的就是“战士授田证”了,说你来当
这么久的兵,待光复大陆后再给你块田。最后政府也知道这是虎烂的,赔点钱了事。每张
赔五到五十万,这能买到什么田?当然是折价再折价,不要就拉倒,等于壁纸一张。
在威权(反攻大陆)时代以非民主方式立下的官民约定,现在要民主政府承担,当然会显
得吃力,但也不应完全否认这些约定,因为太断然的处置,会造成许多老人生活突陷困顿
。解决方案,当然就只有采取一些缓性的改革作法。不改革,就只能等著让当年的约定壁
纸化而已。
还是这些被改革者,可以接受政府用新的约,像是“军公教授钱证”或“旧年金制度补偿
证”,约定这次改革后损失的金额,“待光复大陆后”,一次齐?
但过去的年金制度,不就是发过头、超出政府财力,只有光复大陆才能有财源的“军公教
授钱证”了吗?你还要再来一张啊?
蠢事做一次就够。连蒋家天天放在嘴上、当神旨看的反攻大陆都跳票了,你还在坚持什么
呢?
挂点说明:
人渣文本认为现在中华民国无法反攻大陆,所谓的战士授田证也只是幌子,那在年金即将
破产的现在,凭什么要现任政府实现旧政府对军公教画的“军公教受钱证”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