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些新闻报导
很多法官是因为一份使命感才继续当法官
不然早就可以去当律师赚大钱了....
或者说律师的收入是法官好几倍等等的话....
不过事实上是.....
除了少数台北的大律师...像是顾立雄 陈长文 李永然那一类的
收入真的是法官好几倍或几十倍在赚的
大部分的律师都是受雇 起薪5万 干到资深律师 10万封顶....
目前法律系的毕业生第一志愿一定是司法官 同时考上也绝不会去当律师
真的想当律师起码也要司法官做好几年后有点资历再转任
尤其女生更明显,女生考得上法官,几乎就是当法检到退休了
绝对不会去当律师
律师最重要的是业务能力 很多男律师常常要去交际应酬
女生通常不想做这类的事 所以一定选择法官
我女朋友就是法官 所以我很清楚
为何很多司法官喜欢把使命感放在嘴上 ??
明明就是司法官的收入和稳定性都屌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