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不幸在台湾军火库的某县市当员警的朋友聊天,
当地有个头痛的列管人渣,有吸毒及持枪结伙抢银楼的前科,
当时人渣郭金德交出预备好的玩具手枪了事.
2年多前出狱后又再度犯下持枪闯入民宅强奸及殴打并恐吓被害人,
并趁被害人不注意时,偷走现金一万多元,
人渣被逮后,否认有枪械及偷窃,
捡角官以查无事证,持枪及偷窃不起诉,
并让人渣交保,目前仍在走司法流程,
所以人渣在犯案后一直仍在外游荡,
成为朋友他们所内的头痛人物.
比对这次强奸的出租车司机,
既没持有枪械行抢,也没殴打及恐吓,
友人说他该死的是奸到了较台湾人高等的外国人,
有没有法院认证,台湾人为较低等之人种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