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整理这位HR小姐在职三个月内所做的事,
HR进来就是招募人员我想没有人反对,
然后她做的是把所有履历压着 不处理 不打电话,
奇怪?你待在这间公司是在干嘛?
自己认为公司不赚钱所以不需要人,
照这个说法所有新创公司都不要做了,因为没赚钱找人干嘛?
然后因为老板说上班不用打卡,做满八小时就好,
这位小姐上午十点半才进公司,晚得太夸张只好被强迫请假,
进公司认真的不做事
取而代之的是在PTT发文,
晃啊晃的耗超过九个小时之后再来报加班费
这是什么玩法?
http://i.imgur.com/BvyYi95.jpg
给你方便 你认真的当随便??
回头看你写的:
: 我是HR,我认为我的角色是:
: 1.维护公司政策的正当及合法性。
HR是董事的简写吗?我怎么不知道哪个HR可以管到公司政策了?
因为我有投资钱在公司所以就可以插手经营面了呀?
那每个买股票的散户是不是都该去董事会叫嚣说现金分红怎么不吐多一点?
: 2.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上班三个月就压了三个月的人事,将资方的利益降到最小化是做得不错
: 3.员工满意度的提升。
作为一个员工,领了三个月的干薪应该真的颇满意
翟先生的公司确实早就该倒,因为他领导无方,
可以让这样的HR董事在公司独力进行人事冻结长达三个月
另外这位小姐现在的公司真的应该认真的想一下
小心不要再被这个HR董事只手扳倒
不要以为一个小员工没办法搞倒公司,
我认为这间公司被弄成这样,这位小姐肯定占了其中一环
霸菱银行的悲剧历历在目啊:
http://tinyurl.com/jn9wthm
※ 引述《Doraemi (黄丸子)》之铭言:
: 嗨,你好,我就是那个人资,
: 先给你我脸书原文的连结。
: https://www.facebook.com/MarukoHuang/posts/10154872508808396
: 我没有说公司没有产品,没有客户,
: 我的意思是,当时我们没有赚到可以养更多人。
: 而我想保护的普世价值,就是我认为公司要留住有培训潜力跟生产力的人才,
: 并给他们相当的奖励跟薪资,做出更好的产品,让公司获利,
: 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经营的正循环。
: 有人跟说人资哪有什么普世价值,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QQ
: 好吧,那可能没有普世价值,只有我自定义的价值,
: 对我来说,
: 资方该做到提供合宜(包括合法,合理,令人悦纳的)工作环境与劳动条件,
: 劳方该具备,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所在职位应有之价值,
: 可受理性检验及公评的工作能力。
: 我是HR,我认为我的角色是:
: 1.维护公司政策的正当及合法性。
: 2.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 3.员工满意度的提升。
: 1是底线,2是标准,3是最佳解。
: 当时我进入和沛时,我对软件业所知甚少,当时很感谢那些工程师与PM对我的教导,
: 让我知道公司的产品状况跟人力分布,
: 而在我了解这个环境跟布局后,依照我主观的认知,
: 我认为当时总经理的作法是不对的,
: 我认为当时我们都还在烧资本,烧那些股东(包括员工)跟金主的钱,
: 我们没有像google一样先找人才再给他工作的优势,
: 我反对这样做,我反对为扩张而扩张,
: 就像:当时我们的产品还没到完全成熟,也没有固定的客户,
: 那为什么要再招募客服人员或是FAE?
: 我无法这样继续执行扩编跟招募的计画。
: 但我并不是经营者,我有意见的议题已经超越我的职责跟可处理的范围了,
: 但我不想做,所以我就离职,反正在我提之前,他也已经有了很好配合的人资人选,
: 所以我就这样结束短暂3个月的在职,离开这间公司。
: 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就算在报仇或是落井下石,
: 但对我那些曾经的同事,那些同时身为股东跟员工的人,
: 那些可能投资了10~140万的年轻小孩子,我的确为他们感到很衰小,
: 而且说出来之后我的确也是蛮爽快的。
: 我自己没有差,我无事生还,投资的24万在离职时全数拿回,
: 没有被欠薪,顶多只是被批评,人本来就会被批评,没什么了不起。
: 我涉嫌背信跟诈欺,是因为我都不处理寄来的履历,而且还报加班,
: 这点我没什么意见,不过我也不会感谢他没有告我就是了。
: 补充一下诈欺跟背信:
: 我要离职时,被检讨说都太晚来,叫我早上应该要请假,
: 那既然我早上请了假,每天都工作超过9小时,
: 那我就在离职之前,上系统填表单,申请了加班费,
: 但他说我不应该拿,问我同不同意,我同意之后,就变成我涉嫌诈欺跟背信了
: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