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签2500万扶养契约 儿长大成医竟不认帐
苹果日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19/1038773/
新竹一名出身医师世家的罗姓妇人,
自称离婚后耗资5000多万元独力栽培两个儿子完成医学院学业,并取得牙医师执照开业,
两个儿子却与她疏远、对她不闻不问,
因此提告要求两子履行20年前签订的“归还扶养教育费契约”,还钱让她养老。
长子以500万元与罗妇和解,
次子坚称亲子之间的亲情不是金钱借贷或雇佣关系、
母亲提出的契约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应无效,但高院更一审认定罗妇主张有理,
判次子应给付母亲2500万元。
罗妇7年前提告指称,
年轻时“由一个天真富有家庭下嫁一个连执照都没有军人家庭,牺牲一切娱乐”,
娘家40多年前资助她经营一间牙医诊所,让朱姓丈夫开业行医,
后来1990年离婚后,丈夫再娶,她继续经营诊所独力扶养两个幼子,
费尽心思栽培两子重考考上医学院完成学业,
还租一栋3层楼公寓让两子带着同居女友吃住,甚至雇用女佣照顾两子起居。
罗妇表示,儿子要车她就买车,要吃什么她就差人专程送去,
但儿子们受女友影响,逐渐和她疏远,连见面也不打招呼,
儿子的女友甚至寄存证信函要她别去打扰生活,
她“鉴于时下女性多无伦理观念,唯恐老来仰人鼻息”,
1997年5月在两子成年后,与两子签订“归还扶养教育费契约”,
约定两子在自力更生后,应按月将收入纯利的60%给她,
逐次摊还她栽培两子的花费,总额共5012万元。
罗妇指出,两子于2003年取得牙医证照行医,却先后离开她的诊所转往前夫诊所任职,
后来更自行开业,对她不闻不问,她不甘耗费一生青春却变成孤单老人,
要求两子依约还钱,但仅先请求各900万元。
长子以500万元和罗妇和解,
次子反驳母亲提出的契约内容违反公序良俗,
强调亲子之间的扶养亲情,并非金钱借贷关系或雇佣关系。
次子并主张母亲重复列出部分花费,且他赚钱后也按月支付2万元生活费给母亲,
应该扣除。
罗妇出庭数落次子“出生就是来讨债的!”说次子从小不爱唸书,读小学跟高中都被开除,
她花钱请家教补习,且重考大学期间每天三餐含宵夜都由她打理、从不外食,
并细数自己婚后守着家庭,
“我母亲日本行医35年(东京女子医科大学毕业),我也只去看过她一次”,
说起往事更历历在目,例如次子“很容易感冒,买一台三温暖的蒸汽机6万元”等等,
罗妇还请法官“原谅我唠叨”。
一、二审法官认定,罗妇在次子20岁前所支付的生活费与学杂费,
是基于人母的扶养义务,次子不必归还,
至于次子成年后非生活必需品,罗妇基于人母的关怀而任意给付,也不能要求次子归还,
均判次子扣除开业后已支付的生活费,仅须归还罗妇178万余元。
罗妇不服,提起上诉,经最高法院发回,罗妇并一口气追加要求次子付足2500万元。
高院更一审认为,次子签约时已成年,且开业行医的收入优渥,有足够能力还钱,
判次子扣除已归还的金额,须再给付罗妇2233万余元。仍可上诉。(黄哲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