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返校Detention》游戏有大Bug?

楼主: tina19951021 (米粒)   2017-01-19 15:52:37
※ 引述《SwipePhubber (滑手机)》之铭言:
: 最近正夯的ACG游戏《返校Detention》
: 上网查了下剧情:
: (有微雷)
: 其他人就算了, 某人只看个书而已
: 根本没买书, 卖书, 重制书, 或散布书中内容
: 又只是未成年学生, 怎可能会被判15年徒刑? 逻辑上有很大的Bug吧?
刚好小妹台湾史课堂上有个作业是白色恐怖受难者口述历史纪录,以下给你个参考
景美人权馆所作的纪录:https://youtu.be/EGF23220yss
陈钦生先生,马来西亚侨生,1971年被诬陷入狱十二年,入狱时年仅22岁,本人健在,现在时常担任志工讲解白色恐怖历史
以下去年的访谈节录内容
当时我在马来西亚高中毕业,本来申请上英国的利物浦大学,结果我的高中同学来找我,他说:“欸,我要到台湾读书你要不要一起来”,我说:“台湾在哪里啊?”他说:“管他在哪里啊!你要不要去就是了”
于是我就跟他说:“好啊,你帮我申请嘛,申请上了我就跟你去”
我当时没想到申请是这么容易的事,
那时想说与其再等半年,不如我就直接到台湾唸书好了,
没想到我第一次做决定,就是我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
来台湾的经过:
其实1967年我根本不知道台湾在什么地方,对台湾一点印象也没有,更不知道台湾在戒严,一下飞机到台湾才发觉很奇怪,到处都是红色的标语,什么杀朱拔毛、反攻复国、消灭共匪、国共不两立之类的
那时候我很笨啦,来台湾的时候国语并不像现在这么流利,凭良心讲,那时不太会讲只是看得懂,就糊里糊涂地来到台湾,
只觉得好奇怪啊,在马来西亚贴红纸都是因为有庆典,还以为台湾在庆祝什么,其实那时候已经九月了,接近双十国庆,我以为是庆典,1967年我大概十八岁,完全不知道戒严的事,也没有人告诉我,申请的时候马来西亚政府侨委会也没告诉我,
他(中华民国)就是要我们去就对了,那时是标榜“内外一心”、“四海同一家”,希望很多华侨能回到台湾来定居,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他希望都是学生来,学生读完书以后回去能够替中华民国做一些事、宣传一些事。
为何被捕:
民国59年发生了台南美国新闻处爆炸案,还有台北花旗银行爆炸案,我当时就是个单纯的学生,什么政党色彩都没有,甚至连学校社团都没参加,一来是因为语言上的问题,我要花很多时间读书,都待在宿舍里唸书,
后来有个学长告诉我有个唸书的好地方,就是美国新闻处,现在孔庙前那个地方,现在改成爱国妇女同心会了,那里我常常去,当时台南市不像现在这么发达,但美国新闻处环境非常好,有空调有暖气,我几乎没事啦放假啦都到那里去,
不只我还有很多侨生、当地学生都会去那里唸书,后来也因此成为调查局逮捕我的原因之一,我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学生就只看上我,为什么偏偏是我,我也时常在想这个问题。
但后来这两个爆炸案是李敖他们担起来,他们被调查局抓起来,我是另一个调查局抓的,很多单位到处抓人,我想也是因为当时台湾被踢出联合国的关系,再加上马来西亚也跟台湾断交,还有蒋经国到美国被暗杀的事,本来这个事情(白色恐怖)是已经走下坡了,没想到抓人的事又开始上扬,很多人都这样推测啦,因为跟马来西亚断交,所以抓马来西亚人泄恨。
被捕的经过:
其实他们来抓也不是来抓我,根本是用骗的,骗我说马来西亚亲戚来台北要我去找他,就把我骗上车了,后来跟据我听来的内部消息,他们当时就没打算放我回去了。
,车就一直开,开到台北就把我丢到调查局,那个房子其实我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在哪,那里是我被整得最惨的地方,被打得最惨,被刑求的最厉害的地方。
美国新闻处爆炸案不成立后,照理说应该把我送回去,在车上我有问他们:“不是应该把我送回去读书吗?”
他们就告诉我三个理由,第一个就是为了奖金,第二个就是政府的面子,第三个就是蒋介石说的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愿放过一个,然后他们就又设计了一个案子给我,这是我恨他们的地方
当我被二条ㄧ唯一死刑起诉时,当场听到我被判十二年,我就对法官先生说:“既然你以唯一死刑起诉我,又判我十二年,我十二年出来后能在社会上做什么,法官你就干脆判我死刑吧!我一了百了!”
那时法官就从座位上走下来,到我身旁对我说:“陈先生,不是我想判你十二年,我也知道你的案子是假的,看起来就不像个案子,如果我不判你的话,下个被判的就是我,所有的案子不管是谁,你们的判决早就有人决定了。”
法官没有任何权力只是魁儡而已,我对这些法官其实没有怨言,我真正怨恨的是那些打手,就是所谓调查局那些调查员,他们为了什么?为了奖金,害了很多很多人
马来西亚政府的救援行动:
马来西亚外交部的官员当时在断交后应该要回国了,但听说这件事后有申请来见我,还将资料提报给有关当局,但他们都不认同这些资料是证据,之后马来西亚领事还到台湾申请探监,我们那时有三个侨生被关,我是唯一没有见到他的,离谱的是我后来调出当时的警狱资料,上面的纪录写着我已与领事见面,这样的造假中华民国政府也做得出来,其实我根本没有见到他
后来马来西亚政府也透过国际特赦组织施压,但都没有效果,我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没有任何一通电话,没有任何物资,
唯一的好处,就是我没被枪毙而已吧!如果没有这些国际压力可能我们三位侨生都难逃一死,回来以后我才发现有这么多的国际组织当时在声援我,从1971到1975年这四年间很多国际力量想营救我,可是都没有成功,
这些资料都有保存,但当时我都不知情,后来我回到马来西亚的老家探亲时,才知道当年家人也是到处求援,甚至收到赎金勒赎的电话,寄了很多钱给中华民国政府,但后来都没有下文。
我从2007年开始把我的故事告诉年轻人,想回馈台湾社会,台湾确实是个让我感受到温暖的地方,扣除在狱中那痛苦的十二年,其余的日子都是很快乐的,从2007我为人权馆工作开始,也就持续到今天,已经有八九年的时间了。
政府对于白色恐怖受难者的赔偿:
哎,其实政府没有主动啦,我们也有得到所谓的补偿啦,但都是我们去争取的,花了很多时间去争取赔偿,但最后得到得是补偿啦
补偿跟赔偿的差异是很大的,补偿是政府认为他并没有错,只是决策上有失误,而有物质上的补偿,如果是赔偿的话,应该是他要认错,而且当初订法律下执行下命令的人都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努力了这么久,还是没有一个加害者出来对我们道歉,其实我们要求的也没有很多,那些加害者很多都已经不再世界上了,尤其是罪魁祸首,两个都已经死了,
你们为什么还不能以国家名义承认是那两个人的错,那些命令是错的,造成这么多人受害,包夸二二八事件,里面的冤假错案一大堆,要是能够把刑法第九条消除的话,那我们就可以申请再审与上诉,
刑法第九条就是,凡是受军事审判确定的案件一概不得上诉,我们都是军事审判出来的,我们有很多理由可以上诉,像我的案件来讲,从头到尾都是假的,没有一样是事实,都是编造的东西,很明显一看就知道了,要是刑法第九条取消的话我们就能集体上诉,一上诉绝对可以得到赔偿,从金额上来看一定非常可观,那不得了了,所以我们希望争取用国民党党产赔偿,几千亿的党产绝对是够的。
我所认识的人都认为凶手应该要出来,哪怕是鞠个躬、道个歉,我想我们都能接受,目前我知道中华民国政府一直保护这些人
我们并不是要置他们于死地,能把他们抓起来关个几天,就算只是道个歉我们也是能认同的,无凶手论我是不认同这个说法的。
我有认识很多老前辈,1950、1960年代的受难者今天都八九十岁了,他们死前唯一牵挂的就是等不到了、等不到正义的出现了,这些愿意出面说故事的人不多,我是其中一个
每次看到他们步履阑珊的模样,我都很难过,每年我都会跟他们回去绿岛,人数一年比一年少,今年可能又少几个,这几个人都是当时很优秀的菁英,他们都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世界,时间到了他们也必须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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