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slarace (文以载道)》之铭言:
: 美国只要大企业一有公害或损及消费者健康
: 一堆律师马上组团围攻,掉出来的宝都是天价
: 律师光抽佣金就爽
: 可是台湾遇到环灾、食安这类问题
: 都没看到律师界像鲨鱼闻到鲜血的盛况
: 有这方面的卦吗?
再次证明你们只是看电视电影才有这感觉
1.想告赢美国大企业在美国比在台湾还难,连2%都不到,正常情况下只要证据不是非常明确比如你要怎么证明,那工厂产生的毒素是小镇致癌率上升的元凶?那大企业的律师就能用拖时间逼你和解接受目标价1/10以下的和解条件,不同意?继续拖会破产的是原告方的小事务所律师跟被害者,大企业先天条件上就很难输,会输都是后来够明确换政府直接提告企业,所以除非很热心不然根本没律师想接这类案件,弄不好自己生涯就毁了
2.能赚的钱:美国还可以拼告赢一次不愁吃穿,台湾立委定的罚则那么可悲,告赢企业本身金额小没事,反而原告变黑名单,而且台湾人请律师就是只想付五万,连咨询费都不想出我们何苦打这种案?输了才不会有人体谅本来就不太可能赢,只会被当事人婊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