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 【凶宅打卡】欲望杀机之恶男援交奸尸案
完整新闻内文:
凶宅小档案
打卡编号:157
案发时间:2009年08月29日
凶宅位置:新北市新庄区华兴街
建筑样式:4层楼公寓
原本只是一起援交事件,却因失控的兽欲,演变成无法挽回的命案!八年前,新北市新庄
区警方突然接获报案,电话那头传来年轻男子颤抖的声音,惊恐地说:“我杀了人,尸体
在我旁边,我要自首。”当时年仅21岁的凶嫌江俊鸿,酒后在租屋处勒毙援交女子还加以
性侵,事后倒在一旁呼呼大睡,伴尸五个多小时清醒后,才报警自首。
警方调查,凶嫌江俊鸿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抛家弃子,由母亲独力抚养长大,但16岁那年
母亲过世,之后就由舅舅接手照顾。江嫌因为家庭因素,没有读过国中,退伍后在新北市
树林区的铁工厂工作,下班后偶而会到舅舅的盐酥鸡摊位帮忙,甥舅感情不错,在新庄区
的华兴街租屋上下为邻。
据悉林嫌原本有位交往一年多的女朋友,但案发前不久因故分手,失恋的他天天借酒浇愁
,2009年8月29日凌晨,江俊鸿在三瓶啤酒下肚后,突然色心大发,虽然当时身上仅剩下
400元,但忍不住精虫冲脑,他仍上网以“新庄阿俊”的暱称,在聊天室寻找援交对象,
最后约到20岁的林姓女子,双方谈妥以3千元进行性交易。
凌晨4时许,江嫌骑机车依约到三重区天台广场,将林女接回租屋处,女方先自行洗澡,
但洗完后却发现月事来潮,便告知江嫌状况想要取消性交易,并拿了吹风机在客厅沙发上
吹干头发。孰料江嫌在酒精催化下,早已欲火中烧,获悉女方无法如他所愿,认为是因对
方发现他钱不够而拒绝。
江嫌恼羞成怒索性趁女方不注意,从后方勒住她的颈部,待其无力反抗倒下后,再以吹风
机的电线继续紧勒,前后时间超过10分钟。江嫌随后将已无反应的林女抱到床上,性侵得
逞,完事后还不以为意的睡倒在她身旁,直到白天醒来,才惊觉对方已气绝多时,吓得蜷
缩在屋内墙角不知所措,到了中午回过神来,才忐忑报警自首。
经查死者原就读南部的大学,家境并不富裕,为了要分担家计,死者唸完大一后休学,暑
假在烧烤店打工,事后家属也无法置信,原本乖巧的女儿会去援交,因此遇上恶狼惨遭杀
害性侵。到案后江俊鸿辩称,当时只想勒昏死者硬上,不料却失手勒毙,因不知道对方已
死亡才继续性侵,并非蓄意奸尸。
不过经法医鉴定后,研判江嫌性侵时林女已死亡,认为江嫌用手及吹风机电线紧勒对方颈
部,时间长达10多分钟,应知道这会造成女方死亡,涉嫌杀人。而检方当初侦查时,也认
为江俊鸿是先杀害死者后,再予以奸尸逞欲,因此以杀人、污辱尸体起诉。
不过历经一、二审,法院都认为江嫌主观只是打算性侵死者,不慎失手才勒毙对方,造成
奸尸结果,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奸尸,因此改依强制性交未遂、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量他
自首犯行,高等法院改判18年。(突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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