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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司法败类!台中地检署侦查一起媒介雏妓卖淫案时,意外发现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蔡晓仑,涉嫌嫖16岁少女,更荒唐的是,他还沦为“鸡头”,帮忙介绍客人,呷好道相报,分享给朋友嫖雏妓,台中地检署昨天搜索蔡晓仑的办公室,今天清晨声请羁押蔡晓仑获准。
台中地检署昨天上午指挥廉政官、宪兵与台中市警局,至彰化地检署搜索蔡晓仑的办公室,约谈10名关系人,调查显示,蔡晓仑在2015年(民国104年),以3500元代价在台中市嫖16岁雏妓小芳(化名)1次,同年并涉嫌媒介小芳与其他男客性交易,沦为媒介卖淫的鸡头,但尚无证据显示他抽取皮肉钱。
不过,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郭景东强调,依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2条,只要是引诱、容留、招募、媒介、协助少女性交易,不一定要抽佣,就可以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台中地检署据此声请羁押。
台中地检署调查,检警是在侦查一起雏妓案件时,意外发现蔡晓仑嫖雏妓,而且还起而且还呷好道相报,分享给朋友,台中地检署立即组成专案小组,确认蔡晓仑涉案,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司法人员,或蔡晓仑的同事涉案,目前仍调查中,蔡晓仑已于今天清晨,依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前身为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声请羁押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