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一例一休加班费暴涨是不是假议题

楼主: lapetos (latt)   2017-01-12 09:57:56
※ 引述《dj720c (dj720c)》之铭言:
: 仔细去研究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 一例一休加班费涨价根本个假议题
: 现在的执政党没办法好好说清楚也真的很奇怪
: 以月薪22,000为例
: 劳基法修法前
: 第六天加班整天8小时,依旧版劳基法加班费只需要付428元
: 你没看错,我没写错,旧版劳基法就是这么荒谬
: 实际上你付428元根本不可能有人愿意帮你加班一整天
: 实际上产业界加班一整天的行情,至少要付约当1/22或1/23的月薪
: 以22K月薪来算,第六天加班差不多要给一天1,000元才会有人愿意上班
: 劳基法修法后
: 第六天加班整天8小时,依劳基法加班费变成要付1,162元
: 新法计算的加班费只勉强高于合理行情而已
: 加班费并没有大涨
: 一直炒作加班费变很多倍,其实只是旧法的加班费计算太荒谬
: 加班费试算系统,可以比较新旧法的差异
: http://labweb.mol.gov.tw/
你知不知道以前的劳基法只有一例
所以老板可以让你用变形工时上班
礼拜六叫你来,不用你同意,更不用给加班费
好像很多人都故意无视这点
明明这篇的新闻就写得很清楚
40工时≠周休二日 雇主3大贱招损劳权
http://goo.gl/mxn7aY
2015/12/27
单周40工时,是15年来首次缩短;而劳动部本月修改《劳基法施行细则》将国定假日由19
天减为12天作为配套,引发劳团抗争。劳动部称,原已挪移国定假日实施周休二日的劳工
不受影响,至于“隔周休二日”改“周休二日”的劳工,在一加一减之后,全年总休假多
出6天。

但《劳基法》原条文中“7天中应有1天为例假”并未修改,有制造业劳工向《苹果》投诉
,指公司原周休1日、每天工作7小时,明年起维持周休1日、每天少工作20分钟,以6小时
40分钟乘以6个工作天,符合单周40工时法令
所以实际上以前的劳工根本领不到加班费的
因为变形工时完全合法,可以不用给
就算每天加班一小时
雇主只要多出0.33倍的加班费就好
等于22k的人只能月休4天
(因为四周的周六要上班,不用给加班费
所以只能休礼拜日)
其他天合起来只能拿到加班费1k而已
但现在多出来的休息日不一样
他礼拜六上班要多给2.66倍的薪水
所以如果照以往只给休四天的话
老板要再多付四周礼拜六的薪水,共多付四天x1.33倍薪水
如果一天薪水用一千来算
他们就得付4000x1.33=5320
所以一例一休执行后,多出来的休息日
加班费至少要再多给五分之一的员工薪水
这样你觉得有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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