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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法今三读 开放绿电直供
【黄信维、符芳硕╱台北报导】立法院临时会昨二读《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有共识条
文,电业自由化部分绿能先行,修法通过后一到二年半内,绿电业者可直接卖电给用户,
或透过电力网输配电;为了鼓励再生能源,绿能发电将优先并网、优先调度、输配电费优
惠。至于电业管制机关、电费政策性补助限制等保留条文,待今再行协商,估今可完成三
读。
将协商长照财源
为了鼓励再生能源,二读条文明订,发电业及售电业销售电能给用户时,应准备备用供电
容量,但一定装置容量以下的再生能源业者,不受此限。同时,在确保电力系统稳定安全
下,输配电业应优先并网、调度再生能源;条文并明定,业者可依排碳系数,优惠输配电
费用,有利绿能发展。
二读条文也明定厂网分离原则,输配电业不得兼营发电业或售电业,且发电也与售电业不
得交叉持股,但经主管核准,输配电业得兼营公用售电业。其余争议条文,包括电力可靠
度审议会及电业争议调处审议会成员、政府与民间团体代表比例、电费政策性补助的上下
限标准、非核家园的目标等,还有待今天朝野协商。
此外,《长期照顾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今也将闯关三读,日前朝野已就长照机构法
人化的部分达成共识,原有的一千多家小型、未满四十九人长照机构,可以继续存在,不
受法人化限制。至于长照财源、提供长照服务的三亲等家属补助津贴等今将继续协商,若
无共识将以表决方式处理。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11/37516196/
电业法今三读开放绿电直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