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劳方要求转换金22亿 兴航:若有就不必解散
兴航执行长刘东明表示,多次劳资协商未果,主要是根据员工要求的金额加起来,兴航要
付出22亿元,兴航若有22亿元,兴航也不需要解散。
刘东明指出,兴航是消灭的公司,而宣布消灭至今,劳资协商已有8次,员工对公司的要
求可以理解,但因为2方诉求不同,所以多次未有结论,而根据劳工的诉求,转换资金则
需要达22亿元,若有22亿元,兴航就不必宣布解散。
兴航今早举行记者会,董事长林明升与刘东明以及2名律师共同出席。
复兴航空声明稿全文如下:
复兴航空表示,农历年将届,为感谢所有同仁一路以来的付出,尽管公司已面临解散,除
了已发放的劳基法法定资遣费,及勉力为同仁争取的董事会优于劳基法方案,更将进一步
在股东会中争取为每位同仁加发年终奖金新台币一万元,聊表贺年心意。
复兴航空于11月22日宣布解散之初,董事长林明升即宣布,“依法负责,全力保障员工权
益。”目前已完成全体员工法定资遣费发放,另为求进一步照顾员工,除主动汇入1.45亿
元提高信托专户资金水位,兴航全体员工因此可在“优于劳基法”的优异条件下,获得60
天工资的薪资优遇方案。
举例来说,如月薪为3万余元之员工,除资遣费外,依最新方案可获得近8万元。如月薪为
5万元之员工,除资遣费外,依最新方案可获得11万元。
复兴航空感谢行政院劳动部与台北市劳动局的指导,协助兴航捍卫员工权益。
对于企业工会于劳资协商期间多次激烈的抗争行动,兴航尊重其意见的陈述与表达,但对
于肢体攻击与制造恐惧,甚至对各机构造成行政业务之不便,复兴航空慎重表示完全无法
接受。尤其对于工会要求“仅针对工会会员提供50至30万元行政补偿”的差异性诉求,独
厚工会会员,牺牲整体员工的权益,有违公司照顾全体员工之初衷、底线与责任,表示无
法理解与认同。
对于员工权益,复兴航空的立场明确,公司的初衷,是照顾“所有”员工,公司的底线,
是照顾“所有”员工,公司的责任,是照顾“所有”员工,这些员工,包括继续为旅客办
理退票的同仁,继续为所有员工保全资产、维护资产、处理薪资的员工。
复兴航空重申,“依法全力负责,照顾全体员工”的初衷,绝不改变。正因为珍惜员工,
方在面临解散之际,仍勉力为员工专户再补充了1.45亿元资金。全体员工不需透过债权顺
位排序,董事会优遇方案与年终奖金一万元,皆可望确保,并于劳资协商完成及股东会决
议后,汇入个别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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