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放什么火箭啦 天兵炸毁7车8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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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27日中秋节,两名男子驾车载高空烟火到彰化县伸港乡美港公路、新港路口燃放
,因装置未架设好,烟火尚未到达高度就爆炸,毁损附近房屋、车辆,2人慌张将车开回
住家附近停车场停放时,未注意车上仍有余烬,又引燃烟火造成火烧车,共毁了超商等8
户民宅与7部车辆。检方侦查终结,依公共危险罪嫌声请简易判决。
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30岁魏姓、王姓男子当晚10时3分许,载运数量不明高空烟火
前往案发地点燃放,烟火却提早爆炸,喷向8户民宅与5部汽车,王、魏慌张之余,赶紧将
未点的烟火搬上小货车离去,停在伸港国中后方停车场时,又未车上烟火中注意仍有余火
,烟火再度被引燃,喷向其他车辆引发第二次火警。
当时许多民宅玻璃门窗震碎、变形、墙壁出现裂缝,一家超商也受害,玻璃破损,天花板
掉落,车辆车窗破裂、引擎改凹损、安全气囊爆开等,载运烟火的小火车也被焚毁。
魏、王2人向检警坚决否认有故意毁损犯行,表示是不小心,因当时俗称“火箭”的烟火
放在地上施放,射开时不慎爆炸,当天也确实为中秋节,被告两人确实有可能因欢庆佳节
而燃放高空烟火助兴,且与其他人素无仇隙,无故意毁损屋、车之必要,也陆续与当事人
和解,因此依法声请简易判决。(邓惠珍/彰化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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