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结果 就是让以后休息日的薪资变成预排进月薪里面了
以后征人广告就是月休四日 薪资28K(已含休息日出勤薪资)
这样你以后休息日不想上班 老板就说那你要请假喔 扣的薪水搞不好还加倍扣喔
因为休息日的薪资 可是本薪加上1.33X2+1.66X6=12.69
反正你以后在周间哪一天请假 我就都你是在休息日请假 然后不是只扣你一日薪资
而是扣你休息日出勤的加倍薪资XD 这样的结果就是开了这个漏洞而已
原本是休息日或假日的时间 无论你被要求上多久 本来雇主就应该给你当日的薪资才对
这个可是劳动部函释明明有讲的
Q:劳工于休假日工作工资如何计算
A:劳动基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工于休假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
,系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一日工资,此乃因劳工于假日工作,即使未满八小时
,亦已无法充分运用假日之故,与同法第三十二条延长每日工时应依第二十四条按平日每
小时工资额加成或加倍发给工资,系于正常工作时间后再继续工作,其精神、体力之负荷
有所不同。至于劳工应否延长工时或于休假日工作及该假日须工作多久,均由雇主决定,
应属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尚难谓有不合理之处。故劳工假日出勤工作于八小时内,
应依前开规定办理;超过八小时部分,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劳动二字第○三九六七五号函)
无论是休假日或是休息日,我劳工来工作,你本来就应该给我完整时间的工资。
如果你觉得我休息日或休假日来上班,然后只来一小时就说有事要走是恶意的。
那你雇主可以以后都不要再给我在休息日或是休假日加班的机会啊
怎么会是在我原本应该放假休息的日子 还要再请假 这不就本末倒置了
此漏洞一开 一例一休 原本号称的唯一好处 作一领四 作五领八的优点 全部殆尽
开了一个后门给雇主来用 以后看到劳工"被同意"签署请假单 也不要太意外了
: 《苹果》报导,针对休息日请假是否影响全勤奖金,劳动部次长廖蕙芳说,确实可能会影
: 响。针对《劳基法》规定,休息日出勤未满4小时者以4小时计薪,雇主能否要求劳工请事
: 假来规避“做1给4”的规定?廖则回应,若劳工遭强迫请假,可向各县市劳工主管机关或
: 拨劳动部专线1955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