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n226301 (別鬧!我很èªçœŸ)
2017-01-02 21:22:56※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铭言:
: 之前我就有说过了
: 一例一休 在罚责没有增加太多的状况下(最好有刑责)
: 可惜改革只改一半(应该参酌员工人数开罚)
: 对大企业来说 根本就是不会痛
: 你对鸿海罚2万 跟罚50万
: 差别只是蚂蚁咬和蚊子咬的差别 痒的程度不同
: 但是 对中小型的服务业来说
: 罚则增加 可就很有感了
: 举小七或全家来说就好 你罚该店50万 保证痛到叫不敢
: 便利超商都这样了 其他卖吃的 服务业 肯定也是
: 这些卖吃的 服务业 要嘛被罚 要嘛照劳基法走
: 不管哪个 成本一定增加的
: 成本增加当然是转嫁消费者 2% 3%还能自己吞
: 现在看起来 还好没有直上两例
: 不然台湾的服务业 惯老板(澳客)特别多的状况下
: 肯定倒整排的
另一个主要问题是
检举CD时间太长了
新北平均两年重复累犯开罚
中南部基本上 没有重复累犯开罚的盖念
所以 这十几年来 一直是重罚2万
你说改革改一半?
我认为这是假改革!真骗票。
问题在哪 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