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德章是因为什么罪名而死的?
他是无罪,被国民党政府军私刑屠杀的。
不被记得的名字、没有犯罪的死刑,就是国民党政府隐瞒的,中华民国在台湾犯罪历史。
(引用维基百科)
在汤德章行刑现场亲眼目睹者包含奇美创办人许文龙。
根据在场台南市民陈开元证言:“3月11日,由高雄开来的国民党军一到台南,就下令戒严,展开疯狂的捕杀。首先被枪杀的,是经由各界人士选举出来的市长候选人之一汤德章。
3月13日中午,汤德章被五花大绑押上卡车游街示众。从本町向大正公园开来...汤德章虽然被五花大绑,背上插著牌子,但他面不改色,昂首怒视著刽子手们,下车之后刽子手要他跪下,但他不但不屈服,还破口大骂蒋贼军。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种公开杀人的,印象特别深刻。”
当时国民党政府任命的台南市长卓高煊,在回忆录中宣称是他签字下令对汤德章行酷刑。
法院宣判无罪
直到国防部部长白崇禧巡按台湾,下令“二二八叛乱疑犯”全部移送高等法院审理,结果在随后3月中旬的台南分院宣判中,判决“无罪”,証明汤德章被国府军队无辜杀害。
把自己当一个台湾人、为台湾着想,在国民党政府眼中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当中华民国人就必须死。
然后他就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