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啊 台湾人就是懒得改变
不喜欢接受新的事物
那些反对的基本上就是脑袋僵化
就算重机上国道对交通是百利
四轮也不会想改变
像最近白天开大灯政策
还不是一堆人说白天开灯浪费电
图利车商 然后扯有人会开远灯之类的
然后一说到欧洲美洲日本相关政策早行之有年
马上说啊啊啊国情不同 人家素质好
然后再来整天在那边说鬼岛鬼岛
别的国家多好 却又不想学别人好
国家会烂不是只有政府的责任
人民更是占了很大一部分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6-12-31 05:39:00吵得要死 三更半夜拉万转过街 谁没听过
作者:
scopeowl (飛翔的貓)
2016-12-31 05:35:00改革?骑大型重机的才多少人,呵呵,要人家配合你们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6-12-31 05:31:00蛮好笑的 什么民智未开 机车是什么了不起的新发明哦??
事实上就是害怕啦 跟以前中国看到汽车还有飞机一样都觉得是巫术 民智未开麻厂厂 楼上那新闻出来的时候就说过了 那不是要钻车是操作失误导致的失控偏移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6-12-31 05:24:00资进党又要推下一个小众垃圾议题了
作者:
MoDerF (玛德法)
2016-12-31 05:19:00说实话也要扯有没有梗,不敢接受事实也真是可怜
看历史都觉得当时的人民怎么可以蠢成这样如今亲身体验了才知道那种无力感 改革真的不容易
作者:
GSHARP (Mr.Q)
2016-12-31 05:11:00开大灯很好啊 跟重机扯在一起干嘛
台湾理盲滥情的不只人民 法官也不少 把法律修改成重机
未依规定行驶被撞死汽车驾驶人不须负责 也没有什么应注意未注意的神奇考量取消 应该会反对声浪会小很多没把两段话分行打是我表达能力待加强 但会硬要把这两个概念加在一起来酸 我也只能说你好棒棒了针对"应注意未注意"不是帝王条款 但是实际却是常在
判例中看到 针对这点来讲始终对汽车用路人来讲是个疙瘩
作者:
scopeowl (飛翔的貓)
2016-12-31 06:21:00大重也可以拉同志来救援,笑惹
咿 别乱盖人帽子呀 那我可不可以说你是想死不敢死所以支持保留这条法案准备上路死一死顺便赚点丧葬费阿 说这些无助于说服人吗 就看到的案例来说这种死者为大的判例真的不少 既然都说是用路人保护自身的手段了 那么一切照法规来判定责任 缺点在哪里呢? 偕大欢喜不是吗
作者:
scopeowl (飛翔的貓)
2016-12-31 06:35:00欠嘘而已
那可能未表达清楚 我们是不是能把应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况明确的分成自身有违规 及自身没违规 的状况来讨论看看我一直觉得自身未违规 但是被塞上应注意未注意是很神奇的事 在行驶路权在己方身上时 我还是得注意其他人有否因我正常而合法的驾驶在加入她人的情况发生损失后 我还必须负责任 这是很奇怪的事 但是这类判例真的...关联在哪里? 关联在机车始终肉包铁 没有人愿意出事故今天必须分享国道这种高速环境的路权情况下 一但发生事故 重机驾驶受伤甚至致死的机会势必比汽车驾驶高 台湾
这种状况会发生在 如果你要右转 却没打方向灯也没看右照镜直接转 然后撞到机车 就可能会有应注意却未注意
法院讲情理法的情况真的不少 人情驾凌法律时这条例就是
如果你开在自己的车道上 隔壁车道直接喷过来你车前你直接踩死煞车却还是撞到 这就叫无法注意及闪避 这就没你的责任
但是这不是交通的问题 这是司法改革的部分 我觉得不应该因为这个缩限路权 就像大货车撞小客 也不会说小客很危险所以禁止上路
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聊个我自己的例子 我驾车在巷道缓速右转 车身已进入横向路口 未超过道路标线 结果有个小朋从人行道冲出来撞到我右后方车尾位置 结果条子来说我应注意而未注意 虽然是小朋友冲出来但是我也要付部分责任 我被撞我还是要负责任 我真的只能无言
条子说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你可以提出有利你的证据 法官会定夺就像很多条子也说机车就是不可以骑快车道 就算没写
我同意J版友跟原Po这部分 我一开始提的就是把这部分修
好的话 会减少汽车用路人很多的心中疙瘩 减少反对声浪
我其实知道你的疑虑 但是一部分应该怪媒体 媒体只会采访条子说应注意未注意移送 或起诉 但是没有追踪过后来的判决 大部分如果没肇事责任 都是不起诉或无罪的所以这跟重机没有关系 你怀疑的是司法 但是不应该为此限制机车路权
应该这样说吧 我个人的点是既然要修法开放路权 那应该要对配套的法律措施加以调整 等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后再行开放 而不是以现行有缺陷的法律面对明知有可能造成更多异常案例及情况后再来调整兄台 你又说我理性 又说我为反而反 我好乱啊 =.=....
反对的好像都没有理由吧 我看来看去都是重机会死而已
作者:
BBgun (游人)
2016-12-31 07:25:00中肯推推
作者: letmesee3085 (炜哥) 2016-12-31 07:37:00
希望应注意而未注意这条款废掉,要不然开国道不如开省道
大货车与联结车驾驶:我也希望应注意而未注意废掉 不然碾爆几台小客车还得被吊销驾照 真他妈虽洨
作者: bbeck (test) 2016-12-31 07:41:00
推flamerlin大 如果要比照国外 看看日本大重机考照不过…台湾各级汽机车的考照都有很大问题…orz相对路权 不是绝对路权 一定会加上注意前方路况义务
作者:
scopeowl (飛翔的貓)
2016-12-31 08:21:00反对没理由,又笑惹,重机都可以拉同婚救援就不用说了
作者: ob2685 (嘎嘎乌拉拉) 2016-12-31 08:35:00
想上国道你可以搬去国外
作者: skyblue (天空蓝) 2016-12-31 09:03:00
百利是哪百利? 只有利没有害吗?
作者: londi (二楼房客) 2016-12-31 09:57:00
开放一年,看死亡率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