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8/837809.htm
小7“买错”电池不给退 爆奶小模呛:X!难怪只能当店员
2016年12月28日 13:28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一名洪姓小模前往便利商店购买了电池,隔天发现买错,带着发票以及未拆封商品回到店
内,却被店员拒绝换货,认为对方态度恶劣、表情机车,因此录影传上网络“讨拍”,发
文大骂“X难怪你只能当店员”。没想到,反而被网友批评到赶紧锁版,但影片已经被备
份下来。
影片中可以看见,洪女不断质问店员,请问是哪一条法律电池不能退换“什么叫买错是你
家的事、全世界都知道电池买错就是不能换”,“我在小北百货买的东西都可以退换,我
没有拆封耶!”店员也只是淡淡地说,“我有权利拒绝退换”,“他愿意通融是他们家的
事,我们不通融”。
接着,店员表示店内禁止摄影、拍照、录音,不然要报警处理,洪女则不断碎念,“你害
怕了吗?OK啊!报警就报警啊,我会把这段PO上网,没看过那么跩的店员!”当店员拿起
电话报警,洪女则拍摄对方的名牌说,“连个职称都没有”。
▲洪女自称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时常发照片跟粉丝分享。(图/翻摄自洪女脸书。)
发文被转贴到“爆料公社”后,网友纷纷留言表示,“买错是自己的问题,给换是给方便
,不给换也是刚好而已”、“敢做要敢当,人美心不美,87护航要思考一下周遭有没有朋
友做服务业,台湾最残念的心态就是花钱就是大爷,这种想法很差劲”、“只能当店员这
句话得罪了千万超商店员”。
根据消保法规“七天鉴赏期”规定,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得于商品七日内无条件退货
,不需负担任何价金,若在实体店面购物,不适用此七天鉴赏期的规定!除非有品质瑕疵或
业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