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稿名称: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公告(第一次拍卖)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12月20日
发文字号:北院隆105司执智字第41588号
主旨:公告以投标方法拍卖本院105年度司执字第41588号给付票
款强制执行事件,债务人庄宏荣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动产有
关事项。
投标日时及场所:106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起,将投标书连同
保证金封存袋,投入本院民事执行处投标室标
柜内。
开标日时及场所:106年1月18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民事执行处投
标室当众开标。
土地 :ꀊ1. 台北市 大安区 怀生段 三小段 308地号,建地,面积 7345 m2,持分 346/91700 ,
10,600 万ꀊ(第三之二种住宅区 )ꀊ
2. 台北市 大安区 怀生段 三小段 308-1地号,建地,面积 11309 m2,持分 346/91700
, 17,000 万ꀊ(第三种住宅区 )ꀊ建物 :
1. 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53之2号13楼 ,建号 3229 ,持分 全 , 5,500 万 ,(含共
同使用部分3389、3390、3391、3396建号之持分;信托财产,委托人:统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ꀊ十三层:220.25 ,合计:220.25 阳台24.96 (23层楼钢骨造)ꀊ点交否:不点交ꀊ1.本件拍卖标的308地号位于帝宝社区围墙内之L型土地,为帝宝社区之建筑基地,其土地
使用分区为第三之二种住宅区。拍卖标的3229建号建物现出租予第三人李00,出租人为本
件拍卖标的之委托人之法定代理人,租期依租赁契约所载为自104年6月1日起至107年5月3
1日止,租金第一年(104年6月至105年5月31日)每月新台币(下同)26万元,第二年(105年6
月1日至106年5月31日)每月27万元,第三年(106年6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每月28万元,
承租范围包含该建物之地下室停车位,车位编号为B3层145(L136),目前停放车辆一辆
。另据承租人表示,租金一次给付1年,本年度租金业已付清,给付对象为本件拍卖标的
之委托人之法定代理人。ꀊ本件系拍卖标的3229建号建物所有权全部,惟于本院查封(104年12月28日)前即已出租与
第三人,故拍定后不点交。ꀊ备注 : 一、上开不动产3宗合并拍卖,请投标人分别出价。ꀊ二、拍卖最低价额合计新台币:331,000,000元,以总价最高者得标。ꀊ三、保证金新台币:66,200,000元。ꀊ四、抵押权拍定后均涂销。ꀊ
帝宝出现法拍屋了!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