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应为何是"专法"
这个世界上如果只有两个人相爱而结合在一起,基本上不会有婚姻制度,
只会有伴侣制度(当有人不爱即可解除关系)的产生,这也是目前有些人想推的制度。
那么婚姻制度的产生又是何来呢?
因为当一男一女相爱的结合后,赋与新生命价值产生的可能,
这个新生命就是你、我、他、她、同志等每一个人,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一卵一精下所产生的,
那么守护这个新生命最好的制度是什么?
按著每个人的由来,当然是一个爸一个妈的家庭制度,
所以婚姻制度演变到后来,按着人的天性,一夫一妻制是最适合的,
即便有不想生或生不出来的情形,但不会去影响这制度要去守护和彰显的价值。
而同志间的相爱结合所该有的权益和保障是可以透过专法(同性伴侣法)来完成的,
这不是一种隔离,而是一开始就互不相干,互不侵犯,专法一样可以达到平权。
很多人会说修民法又侵犯到了异性恋者什么权益了,
那我问各位张守二那样的行为又碍到谁了(一爱二不行吗)?
一堆挺同又揶揄人家的,自己心里清楚知道什么是最该去守护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