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饿了八年,五万人入党,当然要分赃
讲好听ㄧ点是促进效率
所以区长才以机要人员任命
但是任命权力在市长
什么颜色的市长,就会有什么颜色的区长
反正立委落选、地方势力庞大的阿猫阿狗
都可以随意的任命当区长
考试合格的公务员去旁边吃土吧
所以当然要安排满满的桩脚来公所上班
※ 引述《paiopapa (飘拔拔)》之铭言:
: https://goo.gl/r5XXyG
: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2/14/LCEWA01_090214_00048.pdf
: 案由:本院委员罗致政、陈其迈、陈亭妃、陈赖素美等 17 人,为落实地方自治精神,促
: 使直辖市市长对首长任用之自主权及责
: 任政治,并提高行政效率、贴近民意,爰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八条”,将原规定
: 直辖市、市之区公所,置区长一人,由市长依法任用,承市长之命综理区政,并指挥监督
: 所属人员,修正为得由市长以机要人员方式或依法任命。是否有当?请公决。
: 查了一下好像没有相关新闻发布
: 简单来讲原本直辖市区长是第九职等至第十职等的公务员担任
: 现在立院有委员提案修正得由市长以机要人员方式或依法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