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恶法的问题啦!直接打死对方比较好,但是自己要去坐牢,反而性侵的都没什么事,
做一年牢就出来了。
废死联盟出来说看看啊!如果性侵犯就斩鸡鸡加绞死,或鞭二十加死刑,还有人敢犯吗?
※ 引述《samtry (伟)》之铭言:
: ※ 引述《saipipi (雷神)》之铭言:
: : 2012年垦丁音乐祭
: : 本来有一名23岁周姓男子,假装游客想要性侵从台中南下游玩的一名24岁女子,结果
被
: : 男友与友人发现痛打之后被放走,周姓男子走后心有不甘,找了五名友人回来报仇,
其
: : 有两个未成年。
: : 六人把男友把趴在地,然后强迫男友看自己女友被性侵。
: : 干 这是在台湾真实发生的事情。
: : 我不懂当时真的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对付六个人吗?
: : 而且男友和另一个友人只是被一个凶嫌看管跪下
: : 两个先打死一个,再进去往死里打也不能吗?
: : 这种创伤应该一辈子,听说事情在审理时候
: : 那对男女已经分手了,女生提的。
: 认真问一下
: 假设该女的男友真的像常威突然天生神力
: 在那种情况下打死六人中其中一个、吓跑另外五个
: 再假设当五个人被吓到逃跑时,男友并没有追击
: 这样子事后自卫成立吗?
: 还是说被打死那个人的家属会跳出来哭哭说:“他只是强奸你女友,有必要杀死他吗”
: 或是说“我儿子平常很孝顺,都是你女友诱惑他、带坏他der”
: 然后男友被重判9年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