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来写心得的 得啦~~~~~~~
没事儿、没事儿,过失致死而已,小事得啦
刑法第276条 过失致死:“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二千元以下罚金。”
以台湾法院的尿性,关不了半年就出来了啦
跟那个谁一样是去减肥营得啦
(明明就是下药轮奸杀人)
瑞德常说真办案还是假办案看新闻热度就知道
越是假办案媒体会报的越大,真办案了话半点风声都不会有
现在新闻报那么大很明显是假办案得啦!
但是呢!今天又突然多了一则新闻,显得这件案子越来越有问题了啦
北检分案查泄密、传唤警方出庭
有人也说过"办案警方或检察官不甘心被压案的时候,
就会故意泄漏案情给媒体爆出来"
所以就是有人想要压案,有人不甘心
目前是压案方获胜,不甘心的人背景不够力啦
不然怎么会被找去泡茶呢?
做传播也有不给碰只是炒热场子用的! 敢乱来 会被人围起来打而已啦
只是会常常碰到咸猪手,跟偶尔会听到谁被下药强奸而已啦
就跟槟榔西施一样,只可以看不可以碰,当然也有只是不给你碰这种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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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饭店命案 在场蔡男过失致死罪获10万交保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214005605-260402
21岁郭姓女子本月4日清晨赴台北市信义区W Hotel的VIP套房,参加友人酒趴,7日上午疑
服用毒物送医不治,台北地检署今天下午再秘密传唤曾参加酒趴的蔡姓男子、金发女子说
明,讯后晚间依过失致死罪嫌谕令蔡男以10万元交保,另金发陈姓女子则获请回,面对记
者追问,遮脸未发一语。
检警查出,7日上午,已昏迷的郭女被江哲玮、洪圣晏2男揹下楼后,另由蔡逸学、陈姓男
子及陈姓女子等3人负责结帐,其中陈男昨经台北地检署侦讯后请回,检警今天陆续约谈
蔡男及陈女到案。
蔡男是今天下午遭警方移送北检复讯,据了解,庭讯时,蔡对毒趴一事否认知情;检方后
,今晚7点指示警方,将蔡男带回警局采集毛发及尿液送验;另于晚上7点半,传唤陈女到
北检说明;今晚9点半,陈女讯后搭上警方车辆离开,不排除也将被送至警局采集检体送
验。
台北地检署侦办本案,继续传唤当天将郭女送医的江哲玮、洪圣晏及蔡姓等3名男子,讯
后将江以10万元交保、洪则以30万元交保、蔡以10万元交保,另在场的“将将”刘姓传播
妹及陈姓女子、“土豪哥”朱姓男子获请回。